公司员工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发布 2023-10-02 04:52:34 阅读 1193

1目的。为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突出了违章等同于事故的理念,力求事事有人管、责任到人的原则,从根本上预防各类故的发生。

2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员工。

3术语与定义。

3.1违章指挥:

指在安排和指挥生产时,违反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指挥行为。

3.2违章作业:

指在进行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指导文件要求的程序或步骤进行操作,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办法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包括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3.3违反劳动纪律:

指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不履行岗位职责、不遵守和不执行相关纪律、要求的行为。

4职责。4.1安环部负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检查考核归口管理,负责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2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系统、区域内的各种三违行为的检查考核。

4.3广大员工需履行安全生产义务,遵章守纪,并积极主动制止三违行为,检举揭发三违人员。

5管理办法。

5.1公司安全考核小组成员、专兼职安全员需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管辖范围内工作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三违行为,需及时制止纠正,并按照本办法中的考核依据,对三。

违人员进行书面通报、经济考核及安全业绩考核。

5.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需认真履行管理人员应尽的职责,带动和保证周围员工遵章守纪,对发现的三违行为,需及时制止纠正,对拒不接受提醒和劝阻的,应及时上报处理。

5.3公司各级人员都负有对违章违纪的监督责任,均有权制止纠正三违行为,检举揭发三违人员。打击报复制止纠正人员、检举揭发人员的,按照本办法“6.

12”款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待岗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或无悔改的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5.4各部门需组织本部门专兼职安全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对管辖范围内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三违行为,需及时制止纠正,并按照本办法中的考核依据,对内部三违人员进行书面通报、经济考核及安全业绩考核,每月汇总后定期报安环部兑现。对区域内三违人员进行书面通报、经济考核及安全业绩考核分,安环部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报负责人签发处理,由公司财务部兑现。

对区域内其他业务室和班组三违人员向安环部报送书面违章考核建议,业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安环部负责处理。

5.5各部门要对不安全行为产生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如:

安全教育培训、返岗培训、安全意识测评、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学习等。

5.6各部门要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的生活,积极改善作业环境,帮助员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避免员工在工作**现因担心完不成任务、急躁等不良心理因素而产生违章行为。

5.7检查中发现员工在同一作业活动中涉及多项三违行为的,按一事一考核进行处罚。对重复性、屡犯的三违人员和部门加倍进行考核。

6考核办法。

6.1安全管理。

6.1.1各级管理人员、有关作业和岗位人员对发现违章违纪不制止纠正的、对周围人员违章违纪视而不见的、未起到联保互保和监督责任的,经济考核5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2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经济考核200-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1.3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作业时未随身携带特种作业证,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4不按办法及计划参加职业健康体检、急救培训、取证培训,经济考核5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由于自身原因未通过考试按公司制度赔付相应培训费用。

6.1.5未按要求、无故不参加安全会议、培训者,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6不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安全记录,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7攀越设备、设施、安全栏杆,坐、靠在设备、安全设施上的经济考核5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8电气运行设备设施存在无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有缺陷或失效的,经济考核2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9作业叉车动车不鸣笛的,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0叉车附件(灯、轮胎、玻璃、倒后镜等)人为损坏的,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1叉车卫生未及时清理的,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2叉车灭火器未及时点检的或过期失压的,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3叉车司机、库管、电焊工、维修工等岗位作业时未按有关作业一本通或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经济考核100-1000元,安全业绩考核1-10分。

6.1.14故意破坏安全设施、标志、标识的,经济考核200-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1.15拒不接受安全检查、不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和教育的,经济考核200-10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1.16未按时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的,经济考核20-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被公司通报的加倍考核。

6.2劳动防护用品。

6.2.1未正确佩戴安全帽进入厂房的,经济考核2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2.2对着装不规范,未穿劳保鞋的,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2.3未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工装、混搭的,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2.4在粉尘等存在职业危害的区域内作业未佩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的,经济考核2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2.5检维修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经济考核2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3安全用电。

6.3.1检修作业时未停机的,经济考核100-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3.2停机未断电的,经济考核100-300元,安全业绩考核3分。

6.3.3停机断电未挂牌的,经济考核10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3.4停机断电挂牌未上锁的,经济考核10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3.5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经济考核5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未执行闭锁管理办法,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4隔离与防护。

6.4.1检修作业及站台作业时现场未使用警戒线、防护栏等进行有效隔离的,经济考核2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4.2坑、槽、井、沟未做硬防护、设警示标识或在内休息的,经济考核200-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施工作业完未及时恢复安全设施的,经济考核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5便携式电气设备、工器具等管理。

6.5.1便携式电气设备(如:

电焊机、手枪钻等)、工器具(如:梯子、手推车等)、吊具、安全带等未张贴检验合格证、过期的,胡乱摆放的,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5.2便携式电气设备、工器具、吊具、安全带、安全绳存在安全缺陷未报废或无分类管理措施、无修复计划的(吊具安全缺失如:

钢丝绳断丝超标、弯折,吊钩无防脱钩或变形,吊带破损等),经济考核5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5.3作业中使用上款中安全缺陷的设备、工具的,经济考核10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本办法中其他条款另行办法的按其办法执行,就高不就低)。

6.5.4无台帐、检查记录、台帐记录与实际不符的,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消防及防爆。

6.6.1岗位上存在灭火器未定期检验的,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2点检卡未点检或与点检实际不符的,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3无故随意挪用消防设施的,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4使用消防水带代替水管操作的,经济考核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5灭火器失压、缺失的,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6所属片区内消防栓无法正常使用的,经济考核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7消防栓以及消防井内消防水带等附件缺失的,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8消防沙缺失或配套设施缺失的,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9应急灯缺失损坏的,不能正常工作的,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10在非吸烟区内吸烟,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6.11在易燃易爆、重点防火区域内(油脂库、加油区、废油区、刷漆区、备品备件库房、维修区等)吸烟的,经济考核500-1000元,安全业绩考核10分。

6.6.12动火作业现场未配置灭火器、现场无监护人,经济考核5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6.13动火作业现场未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的,经济考核200-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6.14人员撤离现场时未将火源熄灭的,经济考核200-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6.15二级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无安措经济考核200元。

6.6.16一级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无安措的,经济考核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6.17特殊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无安措的,经济考核1000元,安全业绩考核10分。

6.6.19未办理作业票导致事故发生的,经济考核500-2000元,安全业绩考核5-20分。

6.7高处作业。

6.7.1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一级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或使用的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存在安全缺陷、未办理高处作业票的,经济考核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7.2二级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或使用的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存在安全缺陷、未办理高处作业票的,经济考核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7.3**以上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或使用的梯子、安全带、安全绳等存在安全缺陷、未办理高处作业票的,经济考核1000元,安全业绩考核10分。

6.7.4无安全措施高处抛物的,经济考核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

6.7.5未办理作业票导致事故发生的,经济考核500-2000元,安全业绩考核5-20分。

6.10作业票其他相关办法。

6.10.1未办理工作票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对相关责任人经济考核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0.2工作票未按书面填写要求填写、乱涂乱画,对有关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0.3工作负责人不在现场且未委托能胜任人员临时代替的,或在同一时间期限内填写两张及以上工作票,对有关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0.4工作票弄虚作假、代签字,对有关责任人经济考核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0.5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作业人员,对工作票未填写完整、未按流程执行且流于形式,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开工作业的,对有关责任人经济考核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0.6工作许可人不尽职责,允许无票作业、签票流于形式,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允许开工,对有关责任人经济考核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0.7在作业票填写过程中对风险识别一栏填写不认真者,对相关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车辆安全。

6.11.1车辆专兼职驾驶员未系安全带,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副驾驶未系安全带,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2车辆驾驶员未确认乘车人员安全状况(坐姿、安全带、车门),经济考核2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未确认车辆和路况安全(灯光、刹车、路况),经济考核2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1.3车辆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违规者经济考核2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1.4车辆驾驶员未随身携带准驾证,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5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车辆,经济考核500元,安全业绩考核5分,未取得准驾证驾驶车辆,经济考核10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1.6厂区内超速行驶、不按路线行驶、驾驶车辆时吸烟或使用手机,经济考核5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

6.11.7电动车未悬挂牌照,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不规范驾驶(如:

前排除司机外还坐人、接打**、跷二郎腿、超载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8电动车所载物品超限,经济考核50-200元,安全业绩考核2分;电动三轮车超载行驶,经济考核5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1.9电动车无刹车、无前大灯,经济考核20-100元,安全业绩考核1分。

6.12其他违反劳动纪律、违章违纪行为及公司其他安全规定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经济考核100-2000元,安全业绩考核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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