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管理办法4 20160108修改征求意见

发布 2019-08-10 05:11:57 阅读 7329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辖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关于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相关标准和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参(控)股公司所辖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坚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遵循“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等有关规定,通过经常性、周期性、及时性、预防性养护,延长高速公路使用寿命,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

第四条集团公司高速公路养护的范围和内容:高速公路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保养与维修,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和水土保持,以及防洪、防汛、除雪防滑及各种养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高速公路养护的主要职责是采取正确有效的技术措施和科学先进的养护方法,加强维修与保养,及时维修损坏的路产,保持高速公路及沿线设施的良好状况,提高高速公路的运营效益与社会效益。

第五条高速公路养护的基本任务是:

一)以“精准养护”为指针,以“科学养护”为抓手,研究、探索高速公路技术指标衰减及病害发展规律,制定养护发展规划,运用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合理确定养护需求,全面推进养护决策科学化进程。

二)加强高速公路养护巡查及技术状况调查,及时发现和修复公路损坏,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三)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周期养护和预防性养护,推动高速公路逐步纳入良性循环。

四)坚持科技养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取科学的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养护工程质量,有效延长高速公路的使用寿命。

五)积极推行机械化养护,确保高速公路及其沿线设施迅速得到养护与维修。

六)对达不到技术标准规定和影响使用的路段、构造物以及沿线设施,及时组织进行改善或增建,逐步完善或提高其使用质量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环境保护,搞好公路绿化、美化,保护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景观和文物古迹,防止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

八)参与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工程接养及档案接收等相关工作。

九)防洪、防汛、除雪防滑及各种养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养护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高速公路中、长期养护规划、年度养护预算及养护计划;审核批复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设计文件、重大设计变更。

三)负责集团直属单位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管理、计量支付、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养护工程实施。

四)负责组织集团所属单位公路灾害防治(防洪与水毁抢修、防冰与除雪)、养护突发事件(因交通事故或人为损坏公路设施、影响公路使用功能)快速处治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集团养护统计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六)负责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七)负责信息化建设及科研工作,推广应用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八)负责集团所属单位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指导。

第七条直属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职责:

一)根据集团公司养护管理各项制度、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养护建议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负责所辖路段小修保养的招标评标、计量支付及监督考核等。

四)负责所辖路段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的技术方案、预(概)算、工程决算、招标、评标、项目管理和交(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行报批、报备手续。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公路灾害防治(防洪与水毁抢修、防冰与除雪)、养护突发事件(损坏公路设施、影响公路使用功能)快速处治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管理。

六)负责所辖路段公路、桥隧检查及技术状况评定。

七)负责本单位养护统计的汇总、上报。

八)负责本单位养护机械设备管理。

九)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及科研工作,推广应用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十)负责本单位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指导。

第八条养护应急救援中心(桥梁隧道管理所)职责:

一)贯彻执行分公司的养护制度、办法。

二)负责所辖路段日常养护巡查、桥隧经常检查、路况调查等技术管理工作。

三)负责小修保养工程的具体实施或组织管理。

四)负责管辖公路灾害防治(防洪与水毁抢修、防冰与除雪)、养护突发事件(因交通事故或人为损坏公路设施、影响公路使用功能)快速处治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具体实施。

五)负责养护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完成分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科学决策。

第九条科学决策要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理念,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技术、管理等各方面因素,努力延缓大中修周期,降低全寿命周期养护总成本。

第十条科学决策应围绕路况检测、需求分析与效益评估三个关键环节,加强对路面、桥隧技术状况衰减规律的研究,合理确定路面、桥隧的最佳养护时机和周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维修方案。

第十一条建立高速公路数据库,在此平台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集团养护管理系统,包括路面管理系统(cpms)、桥梁管理系统(cbms)、桥梁健康检测系统、隧道管理系统、路况评价系统、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应用系统。以应用系统为平台,加强动态管理和病害监测,建立健全高速公路路况评价机制和桥隧技术状况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养护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

第十二条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结合预防性养护工作的开展,积极研究路面旧料再生利用技术,努力节约资源,降低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以科学决策为基础,以路段为单位,制定全寿命周期内的养护发展规划。

第四章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养护年度计划的编制应坚持经常性、预防性、季节性、全面性、突发性的原则。

第十五条小修保养经费计划由集团公司编制下达,定额管理,包干使用。

第十六条大中修及专项工程建议计划由分公司编制,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分公司养护经费使用实行分级、分类、分项支出的核算制度。

一)小修保养经费。

集团公司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及时拨付,分公司负责管理使用。

分公司应对小修保养经费单列科目、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查。

二)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经费。

由分公司负责审核、上报工程计量支付,经集团公司审核后拨付。分公司养护、财务部门应分别建立工程计量和支付台帐。

工程完工后,分公司负责编制工程决算,并接受集团公司组织的工程决算审计。

第十八条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的抢修和修复等专项工程,超出小修保养经费使用范围的,应及时申报追加专项工程计划。当年能修复的项目,自集团公司应急预备费列支;当年不能彻底修复的项目,视其规模大小,列入下年度养护工程计划。

第十九条大中修工程原则上不安排跨年度计划,受客观因素影响当年确实不能完成的,应申请列入下一年度续建计划,不需再报立项申请文件。

第二十条高速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占用或截留。

第二十一条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路损修复工程应单独核算。集团直属路段路损修复工程应自路损返还中列支,不得占用小修保养经费预算。

第五章养护工程管理。

第二十二条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按其工程性质、规模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划分为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和专项工程。

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具体分类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执行;专项工程是指紧急情况下的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或因战备需要等实施的养护作业。

第二十三条小修保养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可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择施工承包队伍,以合同方式明确管养双方职责。

大中修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专项工程报经集团批准后方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施工承包队伍。

第二十四条大中修及专项工程实行方案审查及施工图审批制度,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

第二十五条大中修及专项工程应严格执行养护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二十六条小修保养的工程验收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大中修及专项工程交(竣)工验收应参照现行《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养护工程的计划管理、方案设计、招标评标、工程管理、工程决算等工作,按照集团公司《高速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高速公路养护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养护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养护技术管理。

第二十九条高速公路养护技术管理主要包括养护信息化管理、养护工程科研、高速公路检查、档案管理、统计报表、养护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三十条集团公司、分公司应设置专门养护管理部门,定员、定岗、定责。严格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并根据需要逐步建立其它专业工程师制度,配足、配强养护技术人员。

分公司养护技术人员,具备(相当于)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应不少于70%。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管理。

建立高速公路数据库作为基础平台,所有高速公路基础数据采用信息化手段,按照现行有关高速公路数据库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集团公司、分公司两级数据库系统。

第三十二条认真做好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和养护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一)技术状况评定和养护管理系统建设是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技术状况评定结果是编制高速公路养护规划、制定年度养护计划、科学论证养护维修方案的重要依据。养护管理系统是做好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的信息化平台,也是养护决策的重要辅助工具。

二)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应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集团公司《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录入高速公路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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