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计划管理办法

发布 2019-07-04 21:58:57 阅读 7112

本实施细则规范公司各机构、部门对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计划在填报、实施、监督、考核过程的管理。

适用于对公司各机构、部门总监级、部门经理级的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计划的管理。

行政财务部负责公司各机构、部门的工作总结、计划的填报、实施、监督、考核、归档等管理工作。

各机构、部门负责本机构、部门员工的工作总结、计划填报、实施、监督、考核、归档等管理工作。

上期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部门间协作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本期的解决措施或办法、需整改、提升完成的时限等。

上期未完成的;本期新增的(包括部门年度计划分解到本期的、本期指令性工作计划、本期突发又重要的);本期各机构、部门间需协作完成的重点工作事项。

各机构、部门的月度、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与重点工作计划。

每月23日由行政财务部提醒各机构、部门按时提交当月总结与下月重点工作计划。

每月24日总经理负责将公司下月指令性工作计划发给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各机构、部门负责人按4.1.2条规定拟制月度重点工作计划。

每月25日下班前各机构、部门负责人提交月度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计划。

行政财务部收到各机构、部门的工作计划后,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发回重新编制。

重新编制工作计划的机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27日中午前将修订完善的工作计划再次提交行政财务部。

每月27日下班前由行政财务部汇总后转呈总经理。

报送时间与节假日发生冲突的,要求提前报送。

每年6月23日由行政财务部提醒各机构、部门按时提交上半年度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各机构、部门负责人须对照本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各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对标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拟制机构、部门上半年度工作总结。

每年6月27日总经理负责将公司下半年指令性工作计划内容发给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各机构、部门负责人结合总经办下半年的指令性工作计划,本机构、部门上半年工作计划对标结果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未执行部份,调整、修订下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6月30日下班前各机构、部门负责人提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行政财务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计划的初审工作,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发回重新编制。

重新编制工作计划的机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7月4日中午前将修订完善的工作计划再次提交行政财务部。

7月4日下班前由行政财务部汇总后转呈总经理。

7月5日由行政财务部发布公示。

报送时间与节假日发生冲突的,顺延报送。

每年末12月20日由行政财务部提醒各机构、部门提交上年度工作总结。

在5个工作日内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完成对标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行政财务部备案,同时根据自查结果拟制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

12月31日前各机构、部门向行政财务部提交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

次年的1月5日前由行政财务部汇总后转呈总经理。

在公司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会议后,在2个工作日内各机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纲要》逐级进行宣贯、落实。

结合公司年度工作纲要,对照本机构、部门的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提交行政财务部。

行政财务部收到各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发回重新编制。

重新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的机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修订完善的年度工作计划再次提交行政财务部。

在7个工作日内由行政财务部汇总后转呈总经理。

每月15日行政财务部通过网席提醒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对月度工作计划进行对标自查,同时要求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自查结果反馈行政财务部。

各机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执**况纳入管理人员的季度绩效考核评分中。

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在半年工作结束后,将上半年工作计划执**况与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对标自查。未按时完成的,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弥补办法、重新确定完成时限,并报行政财务部备案。

行政财务部收到各机构、部门的自查表后,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对各机构、部门的上半年度工作执**况进行对标复查,复查结果出具复查报告书,报总经理和被复查部门。同时对相关机构、部门限期内完成的工作进行定期追踪检查。

上半年工作计划执**况及检查结果作为管理人员年度管理工作考评的依据之一。

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在年度工作结束后,将年度工作计划执**况与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对标自查。

行政财务部收到各机构、部门的自查表后,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机构、部门的年度工作执**况进行对标复查,复查结果出具书面复查报告书,报总经理和被复查部门。

自查结果、复查报告及年度工作总结纳入各机构、部门负责人年度管理工作考评中。

各机构、部门各期的工作总结、重点工作计划、执**况自查表、复查报告等各类资料均由行政财务部负责收集。

所有信息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建档、分析、整理、归类、结案。

报表信息按规定在行政财务部、报表报送单位、总经办中流转,以保证信息的畅通。

附件一 《20xx年度xx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分解执行表》

附件二 《20xx年度xx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三 《20xx年度xx部门半年度工作总结与计划分解执行》

附件四 《20xx年度xx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分解执行表》

附件五 《20xx年度xx部门月度工作总结》

本制度由行政财务部提出。

本制度由行政财务部起草。

本制度由行政财务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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