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7 05:45:07 阅读 2439

一、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1、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总经理及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复审。

2、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司负责组织进行,并定期进行知识更新的学习和培训。

3、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的培训,由生产部组织实施,每年要集中组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安全素质。

二、生产岗位新进员工安全培训教育。

1、新进职工培训教育:新进职工经公司级培训教育合格后,持安全教育介绍单到生产部门。

2、生产部门根据培训合格介绍单分配到各车间,进行车间(班组)级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分配到岗位上,上岗一段时间,填写员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单。安全生产责任书、师徒关系责任书、员工工作情况反馈信息单定于每月5日交安全办公室。

三、“转岗”、“复工”安全培训教育。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30天以上,重新上岗(复岗)时,应实行相应的公司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离岗30天以下,试其情况,应进行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四、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投产以前,应及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岗位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掌握一定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并实施。教育内容是工段生产特点和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车间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六、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是: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班组生产流程及设备配置情况;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从事电工、行车工、起重工、司炉工、电(气)焊工、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学习与安全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定期复审)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3.0 日常教育。3.1 各生产单元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时间,坚持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3.2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活动分析会,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措施。3.3 对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进行安全教育或离岗安全学习。4.0 四新 安全教育。在新工艺 新技术...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单位。3.职责。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方针,严格执...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三 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一 职工安全教育的目标 1 具有较高的个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2 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拥护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3 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4 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