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7 05:30:07 阅读 9837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使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资格证的管理。

三。职责。1、公司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2、公司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3、公司负责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4、公司负责厂级培训,各部门负责车间级和班组级培训。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2、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由公司组织进行厂级培训,经厂级培训考核合格后,开具培训合格介绍单到生产部。

生产部根据培训合格介绍单开具调令分配到各车间,进行车间级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然后分配到岗位上,进行班组级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根据工作性质对新进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转岗”“离岗”、“四新”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从业人员在本公司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②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从事电工、叉车工、锅炉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学习与安全技能培训并经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定期复审)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期参加复审教育考试合格者,原操作证作废。

4)外来实习和代培人员培训教育。

外来实习和代培人员由办公室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临时工安全培训教育。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外来人员、临时工、农民工等均由使用部门造册报生产部和办公室备案。

各部门临时用工超过5日的,按岗位非全日制用工培训程序进行“**”培训。

临时用工不超过5日的,在进行“**”培训时,可适当缩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应重点针对安全。

各劳务输出公司派往用工部门的临时用工人员,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6)外来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凡外部门来厂承包工程,检修检测的人员必须经公司办公室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定《外来施工部门安全协议》,培训中应告知其本厂的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的各项安全规定。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3.0 日常教育。3.1 各生产单元利用班前班后会的时间,坚持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3.2 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活动分析会,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改进措施。3.3 对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及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要分别进行安全教育或离岗安全学习。4.0 四新 安全教育。在新工艺 新技术...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单位。3.职责。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方针,严格执...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三 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规定 一 职工安全教育的目标 1 具有较高的个人安全需求,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2 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拥护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3 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4 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