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 2023-11-18 07:00:08 阅读 4411

为了保证每个教职工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对于全校教职工上班考勤问题做出以下规定:

1、坚守工作岗位,严守请假制度。

2、教职工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捎假、口头请假,向非负责人请假均按未请假处理。

3、请假3天以内,由校长签字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否则视为缺岗。

4、病假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业绩工资或岗位工资。病假超过1个月只发岗位工资,超过3个月,从第4个月开始按《劳动法》执行工资标准。

5、考勤实行自签与查岗相结合,自签不能早签和涂改,否则按缺处理,查岗每天查若干次,凡不能在本职岗位工作者一律按缺处理。

6、按时参加会议,凡学校规定的会议、学习、教研等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并扣5元,迟、退、假一次扣1分,(国家法定假及长假除外)。

7、凡调出本学校人员,在未办理正式手续,学校未接到上级通知或校长签字之前,缺岗按天数多少扣除其考勤津贴。

8、因公出差和学习按规定时间往返,超天数按缺处理。因工出差、学习、考察按正常上班对待;每周考勤积分按46分计算。

9、学校对教师出勤情况每天按10分计算,早晚各1分,上、下午各4分,每周积分达46分为全勤(标准分),请假按相应项记1/4分。

10、早晚迟到一次扣0.1分,上、下午迟到一节扣0.5分,迟到二节以上扣2分;旷一晌扣4分,并扣20元;查岗每学期不超20次不扣分,超一次扣1分,并扣5元。

11、每学期请假不超10天不扣分,超一晌罚10元(国家法定假及长假除外)。

计算方法:考勤积分=个人考勤总分×20÷每周标准分×学期周数

教职工考勤制度

2013年2月修订试行 为了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靖政教发 2011 74号 靖边县教育局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修定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考勤制度 一 准假权限 1天内由教导主任批准 2 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7天以上由校长鉴注意见上报教育局批准 不带课的总务后勤人...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一 考勤项目。对到校 办公 上课 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二 考勤要求。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

教职工考勤制度

羊下坝镇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一 请销假手续。1 教职工请假必须亲自书写假条,由校长批阅签字后交有关人员存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冹假条请假者,过后本人必须补写假条,否则按旷职处理。2 教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四至六天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3 校长请假在六天以内由学区批准,七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