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 2023-11-18 06:40:08 阅读 5789

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市教委《关于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对考勤作如下规定:

1、考勤的内容、时间及人员:

1. 考勤内容:教职工的出勤、缺勤、公差、面授、婚事、丧事等情况。

2. 考勤时间:上课及晚自习(值班领导及班主任包括早自习)。

3. 考勤人员:在校全体教职工。(其中有课教师考课,无课教职工一天两次签到、签退,不签到无课人员视为空岗)

2、考勤要求:

1. 负责考勤的领导每天不定时进行抽查,并于次日将考勤结果报分管校长。

2. 对上课、例会等具体的考勤作如下规定:

1)上课,每旷一节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

2)上课及考试监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占上课时30%)。

3)例会,每旷一次罚款20元,并提出批评。一般性请假罚款10元。

4)考勤情况由政教处登记,每月公布一次。年终从工资中扣除罚金。

3、请假审批办法:

全体教职工因事请假(包括函授、婚事、丧病事),须依序办理请假手续,记录以请假条为准,任何领导或教职工个人不得凭口头请假代替请假条。

1.批假人及批假权限。

1)半天之内为教导主任;

2)一天之内为分管校长;

3)二天以上为校长;

4)例会请假的批假人为校长;

5)公差一律由校长批准 。

2、 未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四、监督办法:

有课教师空课每节罚款20元,无课教职工每小周签到至少满三天,否则少签一次罚款20元。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鹿邑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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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修订试行 为了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靖政教发 2011 74号 靖边县教育局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修定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考勤制度 一 准假权限 1天内由教导主任批准 2 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7天以上由校长鉴注意见上报教育局批准 不带课的总务后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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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一 考勤项目。对到校 办公 上课 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二 考勤要求。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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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下坝镇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一 请销假手续。1 教职工请假必须亲自书写假条,由校长批阅签字后交有关人员存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冹假条请假者,过后本人必须补写假条,否则按旷职处理。2 教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四至六天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3 校长请假在六天以内由学区批准,七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