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 2023-11-18 07:25:08 阅读 5787

夏孜盖乡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和布克赛尔县教育系统请销假管理暂行办法》(和教政字【2012】9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考勤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5天由学校负责人批准。

5天以上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写好请假条,由学校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报教育局领导批准。因病请假人员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县级)出具的诊断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查并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局批准。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通知或其它方式请假(最迟不得超过当日)。

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每月允许半天到医院看病,但不算全勤。

三天以上要有医院诊断书和社保部门的报销凭证。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年终不得参加考核。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婚假按人事和计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丧假指直系亲属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一般不超过7天,超过7天按事假对待。配偶的父母可视同直系亲属对待。

产假,从出生起120天(以出生证明为准)国家法定90天产假+15天难产+15天大龄,妇女的共计120天。配偶15天假(包括双休日、暑假、寒假等所有放假时间)。**15天。

教职工子女结婚准假3天。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对旷工者按日扣除其本人当日基本工资,每天扣2分。对旷工5天以上和情节严重者,报县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事先须向学校负责人说明。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按事假处理,每次扣0.2分。

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五 请假 教职工因病 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并要求当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确认请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对待。1 请假销假程序。全职教师到教导处 兼职及教辅人员到所属处室 或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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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稿 为了确保上班时间,严格学校出勤制度,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我校签到 签退考勤制度如下 第一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实行逐日签到 签退考勤制度。第二条 签到时间规定为每日上 下午课前15分钟开始 课前5分钟由负责签到人员汇总签到情况,在备注栏内注明缺签 误签 请假和旷工人员情况。第三条 签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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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有效而高效地运转,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 坐班要求 1 教职工实行全员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2 上班期间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请假不来学校工作者,按旷工处理。3 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早读 课间操必须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