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 2023-11-18 07:15:08 阅读 8161

一、所有在岗教职工都必须坚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食堂工人在炊事班长处签到,各年级教师、处室人员和领导成员都必须在上班前和下班前按规定时间到教导处签到(缺课、误课、空堂一次通报批评扣10元;二次扣30元。一学期达到三次作待岗处理)。

上课迟到、早退每10分钟分别扣5元,早晚自习或其它时间上课均属有课的教师工作时间,如果有误,均属旷课,开会迟到、早退1次扣2元,旷会1次扣10元。值日查岗三次不在岗的视为旷工一天扣30元。

二、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方可休假。教职工因病、因事或因工外出,不能正常上班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写出请假条,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离岗,否则请假无效。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要延长请假时间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请假结束回校后,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仍按事假对待。

三、请假时间规定:1、请婚假、丧假各七天,父母的父母各3天,产假三个月,晚婚、晚育增加15天(含节假日)。2、凡经学校批准的各种培训函授学习,须持有关学习通知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在规定时期内不扣工资。

3、请事假3天内,每节扣1元,每天扣6元。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半月工资,事假超过二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停发工资历。4、请病假,病假每天扣5元,病假超过一个月的待遇按襄区教【2004】8号文件标准执行。

患重大疾病:如癌症等经教育总支审核,病假期间工资照发。5、开会请假1次扣5元。

四、请假审批权限:2天以内由年级主任审批,3—6天由校长审批,7—30天由教育总支审批。凡请病假超过60天,请事假超过30天或再次请假者由中心学校签注意见后,由教体局审批。

学校领导成员有事外出,必须到书记办请假,凡不假而别,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方式与结果处理:签到与抽查和请假记载相结合,当天公示。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汇总。

考勤结果交财务室,与考绩奖或工资挂钓,按时兑现后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每扣2元扣其考核分0.1分。全年出勤奖2分。

本考勤制度从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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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修订试行 为了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靖政教发 2011 74号 靖边县教育局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修定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考勤制度 一 准假权限 1天内由教导主任批准 2 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7天以上由校长鉴注意见上报教育局批准 不带课的总务后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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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一 考勤项目。对到校 办公 上课 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二 考勤要求。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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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下坝镇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一 请销假手续。1 教职工请假必须亲自书写假条,由校长批阅签字后交有关人员存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冹假条请假者,过后本人必须补写假条,否则按旷职处理。2 教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四至六天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3 校长请假在六天以内由学区批准,七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