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 2023-11-18 06:45:08 阅读 8835

一、要求:

1、学校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集体活动(包括教职工例会、教研组活动和全体师生集会等各种会议)。

2、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到职上岗。

3、每个科任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停课、缺课。

4、班主任、科任教师要按时出操,自觉参加体育锻炼。

二、请销假制度:

1、学校所有工作人员,无论何种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前,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应努力做到小事不请假,大事少请假。

2、教职工请假时必须持假条,待学校校长、学区校长、县局领导签字批准,并将请假条交学校后,方可离校。病事假一天以内由学校校长批准;一周以内由学校加注意见,学区校长批准;一周以上学校、学区加注意见由县教育局批准;各校校长因**事不能上岗工作一律在学区、县教育局请假。

3、除婚、丧、计划生育等特殊情况外,教职工因事请假,七天以内每天扣10元,超过七天,超一天扣一天日工资。

4、教职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可以持假条及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请病假,请假期间每月扣发300元工资,病愈后,有出院证明,住院结算单等相关资料,每月按150元扣除。反之,按300元扣除。

5、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履行销假手续,超假按旷职论处,凡未履行销假手续,造成考勤统计错误者,责任由请假人自负。因故请假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过后概不补假。

6、教职工请假时,必须将工作安排妥当,公事由学校安排,私事由个人自行安排,因故请假,必须超前或返校后补课,以确保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

7、教职工请假要视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学校有特殊活动及考试时不应请假。

8、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按旷职论处。

9、每周星期六要坚持到放学后方可离校,星期日下午必须在六点前到校,否则按旷职论处。

三、奖惩办法:

1、考勤由各校校长负责,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记载,做到日记、周清、月汇总,每周星期日例会公布,每月底上报学区一次。

2、对出全勤、遵守上下班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好的教职工,学校应给予表扬奖励,对超假或无故旷职者,要进行经济处罚。

3、教职工旷职一天,扣一天日工资(工资总额),同时参照市教育局“管理规定”,县局“管理办法”。

4、旷职包括无故缺勤、缺课、擅离工作岗位,超假不归,不按时到职和无理拒绝分配的工作任务而没有上岗等情况。对无故不请假,长期不到职者,除扣发工资外,还要另行处罚,同时上报上级党政组织给予必要的纪律行政处分。

5、学校每月底将考勤情况汇总交学区审核后,扣罚金额由出纳在本人工资中扣回,所有扣发的工资一律纳入学校经费。

教职工考勤制度

2013年2月修订试行 为了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靖政教发 2011 74号 靖边县教育局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修定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考勤制度 一 准假权限 1天内由教导主任批准 2 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7天以上由校长鉴注意见上报教育局批准 不带课的总务后勤人...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一 考勤项目。对到校 办公 上课 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二 考勤要求。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

教职工考勤制度

羊下坝镇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一 请销假手续。1 教职工请假必须亲自书写假条,由校长批阅签字后交有关人员存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冹假条请假者,过后本人必须补写假条,否则按旷职处理。2 教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四至六天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3 校长请假在六天以内由学区批准,七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