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阳县春江乡中心校。食 堂。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五、金阳县春江乡中心校。食 堂。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四、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五、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六、食品采购验收登记制度。
七、库房管理制度。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九、粗加工管理制度。
十、烹饪管理制度。
十。一、备餐管理制度。
十。二、留样管理制度。
十。三、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十。四、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十。五、有毒有害物管理制度。
十。六、加工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十。七、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十。八、加工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
十。九、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二。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十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每年去医院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业人员每日应晨检。有发热、腹泻、**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晨检情况应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每名从业人员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
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制度。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要索取的证件包括:有效的并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及相关证明。
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长期定点采购的,应当与**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合同。
索证索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应按产品类别或**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购物凭证,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采购验收登记制度。
采购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
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采购预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核对是否一致,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验收时应建立验收登记台账。台账应当如实记录进货日期、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商名称及****、验收人等内容。
食品出库时应做好出库记录。
库房管理制度。
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洗洁用品、药品、杀虫剂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能与食品同仓库存放。
除冷冻(藏)库外的食品仓库应设有防鼠、防蝇、防蟑螂、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如安装排气扇),并运转正常。
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食品和物品的应分区存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
食品进出库有专人验收登记,做到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合格食品。
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冷冻(藏)库应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应定期进行冷库除霜,并保持地面清洁。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采购食品添加剂时应认明标签上“食品添加剂”字样,向供货商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产品标签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量等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做好入库与出库台账登记。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使用时应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并有详细记录。
食品添加剂的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食品添加剂要分类、分开存放,以防误用。
食品中禁止使用非食用添加剂。
粗加工管理制度。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受到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定位存放保洁,并有明显区分标识,严格分类使用。
加工用具(刀、砧板、菜架、容器)必须洁净,不得积污。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清洗地面、水池、加工台、工用具和容器。
烹饪管理制度。
烹饪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烹饪加工。
不得将**后的食品经加工后再次销售。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严格遵守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等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范 工作制度,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二 保持食品经营 服务 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每天清扫 及时处理废弃餐厨垃圾。三 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应向 商 户 索取食品生产 经营许可证件 产品 检验合格证 和相关票据等资料,并建立台帐...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制度。一 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 包括地面 排水沟 墙壁 天花板 门窗等 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 符合场所 设施 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 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制度。一 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 包括地面 排水沟 墙壁 天花...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制度。一 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 包括地面 排水沟 墙壁 天花板 门窗等 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 符合场所 设施 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要求等 二 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清洁卫生制度。一 加工经营场所内环境 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