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发布 2023-11-18 07:30:08 阅读 8224

为了严肃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请假制度。一、全体教职工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请假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积极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所有教职工均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决不能擅离职守。因病、因事、因公需请假者必须履行书面的请假手续,由学校领导、行政值周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调课、代课(班)手续后方能离开岗位。如果本人不在校需要请假或续假者,须委托人按程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若教务处无纸质手续,一律视旷工处理。

三、学校安排出差的公假,须由校长办公室开具出差通知。

四、事假:按每天40.00元的标准交纳代课金。每位教职工每年可享受不交代课金的事假一天。

五、病假:凡请病假者须出示劳保医院诊断报告或病历证明,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生效(凡有弄虚作假、谎请病假者,一经查出,按旷工标准加倍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1、凡请病假两天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或相关医院诊断证明,若无病历依据则按事假处理(病假手续在销假时必须完备);

2、重难病人(癌症、脑溢血、瘫痪、神经病等)、因公受伤、天灾人祸等导致的危、重病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连续病假两周以上的病人须到县教育局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六、婚、产、丧假:婚假一周(含公休假和法定假),晚婚假10天,子女结婚可请假3天;丧假,双方父母死亡请假一周(含公休假和法定假),其他直系亲属死亡可请假3天;产假14周(含公休假和法定假),超假者按事假处理。

七、不请假、不到岗、私自调课,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除特殊情况外,**请假、带假、事后请假均无效),每天扣人民币100.00元(调课双方各扣50.00元),本学年不予评优,在岗位竞聘中不予晋级。

八、迟到、早退(以上课1分钟、例会5分钟为限)每次扣5.00元。

九、定期与不定期的会议、教研活动、升降旗、体育运动会、文艺演出、课外活动等集体活动中不参加者,请假每次扣5.00元,缺席每次扣30.00元。

十、期中期末监考、阅卷不到位者,按平时事假的两倍标准在绩效工资中扣除。

十。一、在职称评定、岗位竞聘中,同等条件的教师以任期内请假时数少的教师优先。

十。二、请假代课按每节10元/节,代班主任10元/天,早读、晚自习5元/节计发。

十。三、教职工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7天者,不评选先进,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十。四、平时考勤由行政值周会同教务处进行,会议考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十。

五、本制度自2023年10月21日开始实施,原请假制度作废。

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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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范本。年 月 日。部门。一 请假制度1 教职工请病须持挂钩医疗单位的病假证明。于当日向校办请假。患急病来不及开具证明的须 或托人口头通知校办,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旷工处理。2 教职工请事假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办,经批 准后方能请假,吝则作旷课旷工处理。3 教职工因 事请假必须到校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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