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

发布 2023-11-18 06:50:08 阅读 7106

界牌镇中心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根据《滨海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除规定的节假日外,按作息时间在校工作的为满勤。二、经请假并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计算为事假时间。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而未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计算为旷职旷课时间。

三、凡因**事不能上班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四、教职工请假不超过三天的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助理批准,超过一个月的须个人提出申请,教办室同意,经教育局批准,并按教育局要求与津贴挂钩。

五、无论请假时间长短,无论哪级批准的,都要记入考勤簿,并按时销假,超过天数按旷职旷课处理。

六、事假一天扣0.5分,迟到一次扣0.1分,早退一次扣0.1分,病假一天扣0.2分,扣完为止。

七、未经事先请假,点名后40分钟内到校的视为迟到,到校后要及时销假,不履行销假手续的视为旷职;事先请假在点名40分钟后到校的,其未到时间视为事假并履行销假手续,否则仍视为旷职。早读课在20分钟内到校的算迟到,20分钟后到校的早读课时间算旷职。

八、继续实行早集中、下午课前集中签到制度,课间采取集中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周周前会公布结果,记录在案,每月小结,与津贴挂钩,期末积分纳入综合考评。

九、因故请假的,要安排好课务,并同教导处做好衔接,否则出现空堂现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路队值勤人员,无特殊情况未到岗的,按旷职半节课处理。十。

一、轮值教师,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按旷职论处。

教职工考勤制度

2013年2月修订试行 为了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靖政教发 2011 74号 靖边县教育局教职工管理暂行办法 修定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考勤制度 一 准假权限 1天内由教导主任批准 2 7天以内由校长批准 7天以上由校长鉴注意见上报教育局批准 不带课的总务后勤人...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一 考勤项目。对到校 办公 上课 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二 考勤要求。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

教职工考勤制度

羊下坝镇中心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一 请销假手续。1 教职工请假必须亲自书写假条,由校长批阅签字后交有关人员存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书冹假条请假者,过后本人必须补写假条,否则按旷职处理。2 教职工请假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四至六天由学区批准,七天以上由教育局审批。3 校长请假在六天以内由学区批准,七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