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规定

发布 2023-11-08 02:50:03 阅读 7382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提高控制事故的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根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法规、政策及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而制定的。

第三条实施安全奖惩的基本原则:

运用经济杠杆强化安全管理,重奖重罚,奖罚结合;

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

强化追究,以责论处,同级党政领导同奖同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热电公司。

第二章实施细则。

一)违规违章行为处罚。

违规行为:扣罚100-200元。

二)一般异常的处罚。

直接责任者扣500元,主要责任者扣200元,其他责任者,扣100元。

三)二类障碍的处罚。

中断班组的安全记录,直接责任者扣300元,主要责任者扣200元,其他责任者扣100元,单位相关领导等扣50元。

四)一类障碍的处罚。

中断事故责任单位:并处罚责任值或分场5000元。直接责任者扣2000元,主要责任者扣1000元,其他责任者、班组长扣1000元,值长扣500元,单位专职技术人员、专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各扣300元,单位分管领导扣200元。

五)由厂领导或科室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章情况,均按不同类别另外对各单位正职领导处罚:违规违章行为扣100元;异常扣500元;二类障碍扣100元;一类障碍扣200元。

六)发生一般事故的处罚(包括有人员责任的一般设备事故)

七)如事故和各类障碍、异常的发生主要原因是设备故障或涉及设备质量管理问题,按故障类别定性和经济损失程度处罚相关科室和检修分场专职技术人员及领导。

八)机动车辆安全行车事故调查处理及处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热电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热电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奖惩规定》处理。

九)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火灾事故、一般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事故、责任性重大生产设施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特大事故、车辆交通事故等,均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中断全厂安全记录,取消各类安全生产先进集体项目评比资格。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均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处理。

十)根据事故类别和**热电实际附加经济处罚(以下所列考核单位是指:运行分场、检修分场、燃料分场、热控分场、化学分场等)。

、恶性误操作。

电气系指: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热机系指:严重缺、满水;炉膛爆燃(指锅炉积聚大量燃料,瞬间爆燃,锅炉本体结构损坏)。汽轮机严重超速、汽轮机过水及符合现场规程中规定的设备紧急停运条件而未停运的。

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对**热电处以1万元罚款,取消考核单位1.5个月绩效考核工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如无防误闭锁装置或防误闭锁装置不完善,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则加罚**热电1万元罚款。

对事故负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处分或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处2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并处以15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及以上责任者所在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处分,并另处以1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另处1000元罚款。

对**热电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处以2000元罚款。

2、人身重伤事故。

人身重伤事故系指根据劳安字[1991]23号和(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划分认定的人身事故。

人身重伤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对**热电处以1万元罚款,取消考核单位1个月绩效考核工资。

对事故负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另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并另处以600元以上罚款。

对事故负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另处以400元以上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分别另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另处300元以上罚款。

3、一般人身死亡事故。

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是指未构成特大、重大人身事故的死亡事故。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对处以5万元罚款的,取消考核单位2个月绩效考核工资,取消全厂1个月绩效考核工资。

对事故负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或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另处以5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或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另处以3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另处以2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至降级处分,并另处以2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给予行政记过至行政记大过处分,另处以2000元罚款。

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降级处分,并处以3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2000元罚款。

4、重大人身事故。

重大人身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重大人身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对处以8万元罚款的,取消考核单位6个月绩效考核工资,取消全厂2个月绩效考核工资。

对事故负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或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另处以10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查看二年至开除处分或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另处以4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或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另处以2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并另处以2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给予行政记过至降级处分,另处以2000元罚款。

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降级处分,并处以2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处以1500元罚款。

5、责任性重大生产设施、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责任性重大生产设施、设备事故:电力设备、其它生产性设施、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50万元。25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设备及设施和建筑,31.

5mva及以上主变压器,主要施工机械及生产设备、设施严重损坏,30天内不能修复或原设备修复后不能达到原来铭牌出力和安全水平,或虽然在3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设施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30天。

重大火灾事故: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者;死亡3人及以上;重伤10人及以上。

其它性质严重事故,经上级有关部门认定为责任性重大事故的。

发生责任性重大生产设施、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对处以8万元罚款的,取消考核单位6个月绩效考核工资,取消全厂2个月绩效考核工资。

对事故负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或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另处以2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查看一年至开除处分或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另处以1500元罚款。

对事故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并处1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分别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给予行政记过至行政记大过处分,另处以2000元罚款。

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降级处分,并处3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并另处以2000元罚款。

6、特大事故。

特大设备事故:电力设备,其它生产设备(包括设施)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者;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者。

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重伤20人及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者。

特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50人及以上者。

发生特大事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

对处以10万元罚款的,取消考核单位全年绩效考核工资,取消全厂3个月绩效考核工资。

对事故负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对事故负次要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二年至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处1000元罚款。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责任者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分别给予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并处以2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并处2000元罚款。

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并处2000元罚款,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给予行政记过至记大过处分,并处1500元罚款。

7、隐瞒人身重伤和重大以上各类事故,对事故隐瞒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1)对所在单位给予2-4万元罚款。

2)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3)对发生隐瞒事故的单位主要管理者和分管管理者给予3000元罚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给予2000元罚款。

4)对隐瞒事故调查不力,安全监督不力的安监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1000元罚款。

5)隐瞒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发现并严格按规定处理的不追究领导责任,但必须将处理过程和结果及时上报。

6)凡隐瞒事故的单位一经查实,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安全生产先进评比资格,并根据事故和隐瞒性质给予事故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行政记过处分,并处300-1000元罚款。

8、对举报隐瞒事故的人员予以保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500-1500元奖励。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举报者,可按规定适当减轻或免予处分、处罚。

9、人员责任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以上事故,中断责任考核单位安全记录。二类障碍中断责任考核班组安全记录(情节严重时,中断专业安全记录)。

10、根据各类考核事故性质和原因,同时追究并处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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