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415 江西定额解释说明

发布 2019-07-06 03:57:17 阅读 9009

1、桩基工程中实际发生了泥浆池如何处理?

答:根据江西省二000年工程定额《统一解释与综合项目》的13页第8条,在桩基工程中不包括泥浆池的内容,如实际发生,可签证另行计算。

2、梁、板、柱、剪力墙等构件中钢筋(包括箍筋)如何计算根数?

答:板、剪力墙和梁、柱(箍筋)等构件中钢筋计算根数应按下公式计算:n=l/@+1(其中n为构件根数,l为构件净空长,@为间距)。

当l/@计算结果有小数时应取整数。取整数方法按四舍五入计取。

3、桩基(现场沉管灌注桩)体积计算办法?

答:根据二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上册第二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沉管灌注桩混泥土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米,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4、在《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江西省预算**二000年)中,工程钻机仅有场外运输费,而无安拆费,是否正反回旋钻机不计取安拆费。

答:工程钻孔机及正、反回旋钻机均不计取安拆费,仅计取场外运辅费。

5、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桩基工程计算规则中,第三条第1款(1)点,是否应指回旋钻孔灌注桩在进行工程预算时按“设计桩长增加0.25m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计算工程量,而在工程结算时应按实际钻孔深度分别计算钻空孔,入岩增加费,钻孔灌注桩工程量。

答:桩工程量决算时,应按签证单内容分别计算钻空孔,入岩增加费及钻孔灌注桩的工程量。

6、如施工中采用的是商品混泥土,套价时是否按泵送混泥土进入直接费,然后在价差中进行商品混泥土与泵混泥土价差的调整,且不再另计泵送补贴?

答:施工中采用商品混泥土,套价时按泵送或非泵送商品混泥土进入直接费,价差按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南昌地区建设工程预拌混泥土市场参考**及工程结算方法的通知(试行)》计算,不再另计泵送补贴。

7、如施工中采用的是自拌混泥土,混泥土泵输送,套价时是否按标号的现浇混泥进入直接费,然后在价差中或估价项目中进行泵送费补贴,同时对垂直运输费用进行相应的调整?

答:现场搅拌混泥,混泥土泵输送,按二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的定额交底,套价时按定额泵送混泥土进入直接费,其他费用不变。

8、施工中如采用抗渗混泥土,是否能调整混泥土配合比材料及用量?

答:施工中采用抗渗混泥土,按江西省二000年工程定额(统一解释与综合项目)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条,有抗渗要求的混泥土,可依据设区市的检测实验部门的配合比报告调整混泥土的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