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保局工作纪律及考评管理办法

发布 2019-06-26 06:50:57 阅读 4403

治多县建设环保局工作纪律及考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群众服务,结合实际,特定如下制度:

1、上班时间不准打麻将、玩扑克、下棋、打毛衣、喝酒、上网,如有违者每次罚款10元。

2、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号、有事必须请假,并按有关考勤办法执行。

3、学习、开会时不得随意离开会场,不准看于会议无关的报纸及其他报刊物,不会客、不办公,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学习的必须请假。

4、是行不定期的查岗制度,凡发现脱岗或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5、凡外出开会、学习、检查工作等不能签到者,必须提前向办公室打招呼,如不通知办公室,一律按旷工对待。

6、凡享受婚、丧假、探亲假和休假的职工,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享受假期,假期原则一次休完,如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提前上班的,所剩假期天数要顶病、事假或另行休假,须当年有效。凡未经批准超过假期的按旷工论处。

7、实行请销假制度,假条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并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假期满后必须销假,如遇特殊情况,假条可后补。

8、实行每天点名制,凡超出点名时间一律按迟到对待。

9、在正常情况下,必须保证每天6小时工作时间,规定每天上午工作时间为9:00——12:00,下午工作时间3:

00——6:00.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销假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局领导签字方可生效,同时请假人必须要做到假后销假,若不及时销假,按旷工论处。

10、明确规定迟到、早退、旷工标准,具体为:迟到现象为超过正常上班整点时间计算;早退现象为正常下班时间前10分钟离岗者;旷工现象为无故不正常上班或无故不请假者,擅离岗位时间超过30分钟。

11、干部考勤、考核统一实行百分制打分评定管理办法,满分为100分,其中扣分标准:每迟到一次扣0.5分;每早退一次扣1分;旷工每天扣5分;病假每天扣0.

2分;事假每天扣0.4分;上班期间不着装**者,每次扣0.1分;单位不定时抽查工作人员,若人员不在者,每次扣3分;对单位造成极坏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予以扣分;环卫工人找城管执法人员处理违章事件时,若城管执法人员不在或工作不及时到位每此扣5分;环卫工人有代替扫地者在年终不能评选先进工作者,并且每次扣1分。

12、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正常情况下,年内累计迟到超过10次,旷工2天,早退超过5次,病假超过25天,事假超过13天,在本年度中不准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等。

13、干部管理上采取百分制打分方式,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局工作人员年度标准分均为90分,超过该标准分值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分5元现金予以兑现;低于该分标准也按分值进行惩罚,惩罚标准为每分10元现金予以兑现,并且年终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二0一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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