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员工奖惩制度

发布 2023-11-10 21:15:02 阅读 5695

员工奖励办法。

7.1.1总则。

7.1.1.1凡本景区的员工长期致力于景区工作,或从事有益于景区工作的发明及改进,或具有特殊贡献者,均依本办法进行奖励。

7.1.1.2本办法规定了记分服务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7.1.1.3服务年资奖。

员工服务年资满10年、20年、30年,且其服务成绩及操行均属优良者,分别授予服务10年奖、服务20年奖及服务30年奖。

7.1.1.4创造奖。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a.开拓新业务,对本景区有特殊贡献者;

b.从事发明与改进,对节约、提高服务效率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c.屡次接受奖励或奖励之提议,效果显著者;

d.在独创性方面,虽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确有特殊贡献者;

e.上列各项至少应有6个月以上的实绩,并且经过考察具有明显效果者。

7.1.1.5功绩奖。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查后可授予功绩奖:

a.对本景区管理工作有显著贡献者;

b.对提高本景区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c.对本景区可能遭受之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d.对意外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且有功绩者;

e.挽救单位财产及人员于危难者;

f.为景区及员工楷模者;

g.屡次接受奖励或其功绩经重新评定应属更高者。

7.1.1.6全勤奖。

员工连续3年未请病、事假或未迟到、早退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可于单位成立纪念日时颁发奖品或奖金。

7.1.2奖励方式。

a.奖励方式分为奖金、奖品及奖励证书;

b.对创造奖及功绩奖,可按等级发给不同的奖金及奖励证书;对服务年资奖,可授予奖品及奖励证书;

c.奖励事项如为2人或2人以上合作完成者,其奖金按贡献大小进行再分配。

7.1.3奖励的颁发。

a.所有的奖励事项均应经过所在单位评选,再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有关文件向景区分管负责人提出申请;

b.奖励种类及等级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执行,该委员会由景区分管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景区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加;

景区服务质量奖惩制度

服务质量的结果应当实行奖惩,并做到奖惩分明,公平公正地实行奖惩措施,促进质量管理有效 1 服务质量应当实施有效的奖惩,并做到奖优罚劣 奖勤罚懒。2 服务质量的奖惩,应当坚持公平 公正原则,景区同岗位人员执行同样的标准。3 景区员工应当以负责态度确保服务质量的效果,不能实现服务质量标准或违反应当受到相...

员工奖惩制度 2

1 未按规范要求着装和佩戴工牌,或穿戴不整洁 衣着不合体上岗的。2 姿态 观,服务不规范 趴伏 倚靠柜台 货架 双手抱肩 叉腰 揣口袋 脱鞋晾足 以坐岗 蹲岗姿态迎候顾客或记账 理货的。3 营业员因做其它事务不接待 慢待或冷待顾客的。4 营业员的态度冷淡 生硬,或鄙视 嘲弄顾客的。5 营业员索要 扣...

员工奖惩制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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