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1 19:45:04 阅读 1969

1、目的。

对本公司内电梯进行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为公司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乘梯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电梯系统的管理。

3、职责。3.1 生产技术部负责电梯系统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对电梯维护单位的监管。

3.2 电梯维护单位负责对本公司电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4、电梯的日常管理。

4.1 《电梯年检合格证》必须贴于醒目位置,电梯安全管理员做好《电梯故障保修记录》填写及存档工作。

4.2 对检修保养的电梯,应在首层厅门外放置“检修停用”告示牌。

4.3 应尽量避免在井道内上下同时作业,必须同时作业时在下方工作的人中应戴上安全帽;需要长时间停留在井道内进行操作时,机房至井道的所有孔洞应遮盖好,以免高空坠物造**身事故。

4.4 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厢内、或者在轿厢顶操作从轿厢顶探身到厅门外取工具和操作。严禁一脚踏在轿厢,另一脚踏在井道内的任何一固定点操作,要特别注意轿厢和对重相会时的距离。

4.5 需要在机房用控制柜调整电梯行驶时,必须在确定所有厅门轿门都关闭好,并切断电机回路后方可进行。

4.6 在轿顶或底坑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如需开动电梯,应与操作人员答应好,并选好站立位置,不准倚靠护栏,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探出轿厢之外。

4.7 严禁把安全开关用机械方法或电气短路方法封起运行;在机房内井道内严禁用汽油清洗机件,并禁止在井道和轿厢顶上吸烟。

4.8 检修用照明行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4.9 电梯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工作中,应注意掌握两条原则:

4.9.1 能静态检修保养的,决不动态检修和保养。

4.9.2 能不带电检修的,决不带电进行检修,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遵守带电作业有关规定,并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4.10 进行轿顶工作,要按下列工作次序进行,先断开轿顶急停开关,其次接通检修回路,再开启轿顶照明,退出轿顶次序相反。

4.11 进入底坑如深度超过1.5m,应使用梯子上落,禁止攀附电缆和井道其它部件上落。

4.12 维修时不得擅自改动线路,改变电路应由原生产厂家技术人员进行,改动部分应有相应的技术资料存档并符合****技术标准。

4.13 检修未完,检修人员需暂时撤离现场时应做到:关闭所有厅门,暂时无法关不上厅门的楼层,必须设置明显而可靠的障碍物,并在该厅门口悬挂“危险,切勿靠近”等警示牌,并派专人看守值班;切断电梯总电源开关;关好电焊、风焊、烙铁等热源开关,消除一切火种。

5、电梯维护、保养的管理。

5.1电梯维修保养计划的制定。

5.1.1 每年的12月底前制定《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由外包维保单位提供),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5.1.2制定《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的原则是:

a.电梯使用的频率;

b.电梯的运行状况(故障隐患);

c.合理时间(避开节假日、特殊活动日等)。

5.1.3《电梯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维修保养项目及内容;

b.备品、备件计划;

c.具体实施维修保养时间;

d.预计费用。

5.2 进行电梯维修保养时,应按电梯维修保养计划、保养标准进行。

5.3 维保单位负责电梯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清洁、润滑、调整、测试和安全装置效能检查)及故障维修工作。

5.4 每个月对电梯各部位进行两次检查、清洁、润滑(着重对各安全装置效能检查)保养工作。

5.5 根据电梯使用说明书的相关技术参数、标准明确维修保养内容,组织培训,使电梯技术人员熟练掌握。

5.6电梯维修保养业务外包。

5.6.1 外包单位应按合同要求提供电梯维修保养计划、方案和进行维修保养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5.6.2 对电梯维修保养的整个过程生产技术部安排专人跟进、协助。

外委维修保养参照《电梯维修保养主要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执行,如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时,应及时督促整改。

5.6.3 生产技术部对维修保养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5.6.4 维修保养完成后,外包单位应出具《电梯保养检验报告及记录》(一式两份),由生产技术部电梯管理员签名确认,一份存档备查。

5.7 电梯管理员应将上述维修保养工作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并存档,保存期为3年。

5.8 电梯年检工作由生产技术部电梯管理员配合电梯维保单位进行年审申报。

6、电梯安全使用管理。

6.1 服从管理,以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6.2 进出轿厢前,必须明确楼层号,待轿厢底板与楼层平齐、轿厢门完全打开时,方可进出。

6.3 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严禁在厢内吸烟、吐痰、丢垃圾。

6.4 严禁装载易燃易爆、超长超重物品和具有腐蚀性的物品。

6.5 严禁碰撞轿厢门。

6.6 严禁敲打、手扒或身靠关闭着的轿厢门,以防发生意外。

6.7 搭乘电梯时,若遇停电或其他意外,请按信号铃发生紧急求教信号,不可盲目行动。

6.8 严禁冲洗电梯口及周围楼面地板,以防水渗入电梯面损坏电梯设施。

6.9 违规使用电梯者,将被要求赔偿损失,若造成重大事故的,送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7、 电梯维修保养主要标准。

7.1机房:

7.1.1 机房通风良好,温度不得超过5°c~40°c,相对湿度不大于85%,保证没有雨水侵入的可能。

7.1.2 机房的co2灭火器应保持正常压力。

7.1.3 机房的紧急救援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制度齐全,并挂在明显处。

7.1.4 轿厢平层标志应用黄色漆标在主钢丝上,便其清晰可见(以利于紧急救援时用)。

7.1.5 机房门锁良好,告示牌清晰挂于显眼处。

7.1.6 机房照明、电源插座要保持良好。

7.1.7 机房不得存放杂物等,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明显灰尘。

7.1.8 曳引轮对铅垂线的偏差≤2.0㎜。曳引轮绳槽与导向轮绳槽平行度偏差≤1.0㎜。

7.1.9 限速器调节部位应有铅封(或漆封),非劳动局人员禁止调整。

7.1.10限速器绳槽、轴套、轴及钢丝绳的磨损在允许范围内(参照gb5972-86),运行时无异常声音。

7.1.11限速器、安全开关灵活可靠;限速器带安全开关动作时,能使电梯可靠地停止运行。

7.1.12限速器—安全钳—安全开关联动的可靠性。

7.1.13曳引轮或盘车手轮处标出的升降方向应明显清楚。曳引轮、导向轮、盘车手轮、限速器轮上的黄色油漆应明显,不得掉色。

7.1.14 各轴承应灵活,运行时应无异常声音,温度应不高于80°c(注油轴承应保持油量饱满),工作2500~3000小时后更换新油。

7.1.15 各导体之间及导体与地之间绝缘电阻大于1000欧/伏,动力回路及安全装置回路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应≥0.

5兆欧,其它电路应≥0.25兆欧,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保持良好的保护性接地。

7.1.16供电系统电压波动必须在±7%范围内,电源频率波动在±2%范围内。错相、断相保护器应正常,如有错、断相发生,电梯应不能运行。电动机的短路、过载保护应可靠。

7.1.17掣动器掣动时闸瓦应紧密地贴合在掣动轮的工作表面上;当松闸时,两侧闸瓦应同时离开掣动轮表面,应在整个接触面上均匀分布,其间隙不大于0.

7㎜;掣动轮表面不得有油污、杂物;掣动闸瓦磨损超过厚度1/4、螺钉头露出及掣动闸有油时应更换。各销钉、开口销卡簧,联轴器螺栓等无松动、脱落。

7.1.18轿厢以额定速度空载上行至行程上部范围内,突然断电,轿厢应能完全停止(掣停距离不大于:

v<1.0m/s,62cm)在对此值进行调整时,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乘客的安全下可以缩短尺寸,但不得大于此尺寸,否则有滑车的危险。

7.1.19电梯救援的手动松闸、手动盘车操作装置,应齐全并挂于墙上,不得它用。

7.1.20曳引轮绳槽磨损在离v型槽底部4—5㎜时应更换。

7.2井道与轿厢。

7.2.1上、下极限限位开关灵活可靠。

7.2.2 绳头组合固定(详见gb7588—87.923标准)。

7.2.3 各根钢丝绳张力与其平均张力之差≤5%。钢丝绳磨损报废标准(详见gb5972—86)。

7.2.4 轿厢导轨顶面距离偏差为0±2㎜,对重为0±3㎜,轿顶轮不平行面≤1㎜。

7.2.5 对重块压板固定坚固,对重铁不得有锈。

7.2.6 安全钳联动机构各部件应灵活、活动正常。

7.2.7轿顶固定照明应正常,轿顶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应正常,轿顶检修操纵开关应正常。

7.2.8平层精确度:应在±1.5㎜内。

7.2.9 层门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客梯4~6㎜.

7.2.10 轿厢安全窗应灵活,且安全窗开关动作可靠。

7.2.11 每一层厅门机械电气联锁装置动作可靠,只有当机械锁定后,电气才能接通。

(包括附门锁联锁开关、轿门电气联锁开关)断开任何一层厅门的电气联锁开关、轿门电气联锁开关,电梯要可靠地停止运作。

7.2.12 轿门的安全触板及光电保护动作应灵活可靠,只要有物体挡住门时,门会自动反回。

7.2.13 轿内告示牌应明显清洁;报警装置功能正常,随时保持能和调度中心、机房正常通话;排风机要保证轿内空气流通;照明不得有不亮的光管;紧急照明功能正常。

7.2.14指令、召唤、选层、定向等装置应准确无误。开关门按钮功能正常。

7.3 底坑:

7.3.1 选层器钢带不得有锈蚀、钢带安全开关动作要可靠。

7.3.2 底坑急停开关的开关方向要明确,红色标注正确,且动作可靠。

7.3.3 随行电缆固定可靠,不得打结、扭转、破损等。

7.3.4 轿厢下梁撞板至缓冲器的越程距离:液压缓冲器为150~400mm;弹簧型缓冲器为200-350mm。

7.3.5 液压缓冲器油量应充足,无锈死现象,缓冲器安全开关动作可靠。

7.3.6 限速器张紧轮安全开关应动作可靠。

7.3.7 井道底坑无积水、杂物等。

7.3.8 各种安全开关固定不得使用焊接,但应安装牢固。

7.3.9 超载报警装置,在空载状态,手动试验超载开关时,功能应正常自动门机应不关闭。

电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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