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施工技术规范

发布 2019-08-11 14:07:57 阅读 8639

钢筋。一般规定。1 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进场时除应检查其外观和标志外,尚应按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抽取试样进行力学性能检验,检验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钢筋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 钢筋进行分批检验时,可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进行组批,每批的质量不宜大于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应增加一个拉伸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钢筋的进场检验亦可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进行,但各炉罐号的含碳量之差应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应不大于0.15%。

3 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污染或被压弯;在工地存放时,应按不同品种、规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的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放场地应有防、排水设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台座上,顶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予以覆盖,防止水浸和雨淋。

4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钢筋产生锈蚀。对设置在结构或构件中的预留钢筋的外露部分,当外露时间较长且环境湿度较大时,宜采取包裹、涂刷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

5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规定采用,当需要代换时,应得到设计人员的书面认可。

6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且其使用时的计算拉应力应不大于50mpa。

钢筋的加工。

1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使用前应将表面的油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当除锈后钢筋表面有严重的麻坑,斑点,已伤蚀截面时,应降级使用或剔除不用。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直。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3 钢筋的形状、尺寸应按照设计的规定进行加工。加工后的钢筋,其表面不应有削弱钢筋截面的伤痕。

4 钢筋的弯制和端部的背钩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表规定。

5 箍筋的末端应做弯钩,弯钩的形状应符合设计规定。弯钩的弯曲直径应大于被箍受力主钢筋的直径,且hpb235级钢筋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2.5倍,hrb335级钢筋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4倍。

弯钩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不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设计对弯钩的形状未规定时,可将弯钩加工成90/180,90/90加工;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可将弯钩加工成135/135加工。

钢筋加工的质量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钢筋加工的质量标准。

钢筋的连接。

1 钢筋的连接宜采用焊接街头或机械连接接头。绑扎接头仅当钢筋构造复杂施工困难时方可采用,绑扎接头的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对轴心受压和偏心受压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可不大于32mm;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不应采用绑扎接头。

2 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应错开布置。对焊接接头和机械连接接头,在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对绑扎接头,两接头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

配置在接头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表规定。

注:1 焊接接头长度区段内是指35d(d为钢筋直径)长度范围内,但不得小于500mm,绑扎接头长度区段是指1.3倍搭接长度。

2 在同一根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3 装配式构件连接处的受力钢筋焊接接头可不受此限制。

4 绑扎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焊接接头宜采用闪光对焊,或采用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但电渣压力焊仅可用于竖向钢筋的连接,不得用作水平钢筋和斜筋的连接。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方法和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规定,质量验收标准按本规范附录执行。

2每批钢筋焊接前,应先选定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按实际条件进行试焊,并检验接头外观质量及规定的力学性能,试焊质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焊接时,对施焊场地应有适当的防风、雨、雪、严寒的设施。

3 电弧焊宜采用双面焊缝,仅在双面焊无法施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缝。采用搭接电弧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两接合钢筋的轴线应保持一致;采用帮条电弧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相同的钢筋,其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焊接钢筋的截面面积。电弧焊接头的焊缝长度,对双面焊缝不应小于5d,单面焊缝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

电弧焊接与钢筋弯曲处的距离不应小于10d,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钢筋的机械连接宜采用镦粗直螺纹、滚轧直螺纹或套筒挤压连接接头。镦粗直螺纹和滚轧直螺纹连接接头适用于直径大于或等于25mm的hrb335、hrb400热轧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接头适用于直径16~40mm的hrb335、hrb400级热轧带肋钢筋。各类接头的性能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等级应选用ⅰ级或ⅱ级,接头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2的规定。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材料、制作、安装施工及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镦粗直螺纹钢筋接头》、《滚轧直螺纹钢筋连接接头》或《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的规定。

3 钢筋机械连接件的最小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受力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规定,且不得小于20mm,连接件之间或连接件与钢筋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4 对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位置要求,应符合本章焊接接头的规定。

5 连接套筒、锁母、丝头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淋、沾污和损伤。

钢筋机械接头在施工现场的检验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技术提供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2 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第一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试验。进行工艺试验时,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个,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和残余变形均应满足本规范附录a2的要求。

3 现场检验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单向拉伸强度试验。

4 接头的现场试验应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时宜亦作为一个验收批。

5 对接头的每一个验收批,应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做抗拉强度的试验,当3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符合相应等级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如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不合格,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一个试件试验结果不合格,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

6 在现场连续检验10个验收批,其全部试件抗拉强度试验一次抽样合格时,验收批接头数量可扩大1倍。

钢筋机械接头连接组装完成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镦粗直螺纹连接接头,套筒每端不宜有一扣以上的完整螺纹外露,加长丝头型、扩口型及加锁母型接头的外露螺纹不受此限制,但应有明显标记。

2 对滚轧直螺纹连接接头,标准型型头连接套筒外应有有效螺纹外露,正反丝扣型接头套筒单边外露有效螺纹不得超过2倍螺距,其他连接形式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 对套筒挤压接头,挤压后套筒长度应为原套筒长度的1.1~1.15倍,压痕道数应符合型式检验确定的道数。

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绑扎接头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2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4.3.7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注:1 当带肋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值增加5d采用;当带肋钢筋直径d小于或等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按表中值减少5d采用。

2 当混凝土在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其搭接长度应增加5d。

3 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200mm。

4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的绑扎接头搭接长度,受拉钢筋按表值的1.5倍采用。

5 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3 受拉区内hpb235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hrb335、hrb400、rrb400钢筋的绑扎接头末端可不做弯钩;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hpb235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应不小于钢筋直径的30倍。钢筋搭接处,应在其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钢筋的绑扎和安装。

安装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级别、直径、根数、间距等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2 对多层多排钢筋,宜根据安装需要在在其间隔处设立一定数量的架立钢筋或短钢筋,但架立钢筋或短钢筋的端头不得伸入混凝土保护层内。

3 当钢筋过密影响到混凝土浇筑质量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协调解决。

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交叉点宜采用直径0.7~2.0mm的铁丝扎牢,必要时可采用点焊焊牢。

绑扎宜采取逐点改变绕丝方向的8字形方式交错扎结,对直径25mm及以上的钢筋,宜采取双对角线的十字形方式扎结。

2 结构或构件拐角处的钢筋交叉点应全部绑扎;中间平直部分的交叉点可交错绑扎,但绑扎的交叉点宜占全部交叉点的40%以上。

3 钢筋绑扎时,除设计有特殊规定者外,箍筋应与主筋垂直。

4 绑扎钢筋的铁丝丝头不应进入混凝土保护层内。

钢筋与模板之间应设置垫块,垫块的制作、设置和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垫块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实性;采用其他材料制作垫块时,除应满足使用强度的要求外,其材料中不应含有对混凝土产生不利影响的成分。垫块的制作厚度不应出现负误差,正误差应不大于1mm。

2 用于重要工程或有防腐蚀要求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中的垫块,宜采用专门制作的定型产品,且该类产品的质量同样应符合规定。

3 垫块应相互错开、分散设置在钢筋与模板之间,但不应横贯混凝土保护层的全部截面进行设置。垫块在结构或构件侧面或底面所布设的数量应不少于3个/m2,重要部位宜适当加密。

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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