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更新公务用车的请示

发布 2019-07-07 13:58:17 阅读 7272

主要公务用车均为信用社期间购置,使用年限较长,为保障公务用车安全,在制定2012年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时,上报了更新公务用车的计划,具体如下:

一、更新分行机关主要公务和接待用车1台。

我分行在用的主要公务和接待用车,系2005年购置的奥迪fv7241cvt,使用近7年,目前行驶里程已超过35万公里。由于一直作为分行主要公务与接待用车,使用频繁,发动机等主要设备磨损严重,油耗大、烧机油(一个保养周期5000公里便要多加3升);底盘部位后桥变型,在车辆行驶达110公里时速时抖动严重。经向维修机构咨询,仅发动机维修费用就超过10万元,大修已不合算。

该车资产原值502700元,已提折旧487619元,净值15081元,已提足折旧。

为确保公务用车安全,更新一台同一品牌同等规格的公务车。

二、更新一级支行公务用车2台。

1、帕萨特svw7203api。2005年1月入户使用,行驶里程30万公里,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翻车交通事故,虽经保险公司赔付修理,但车况整体较差,影响使用安全。该车资产原值213077.

78元,已提折旧206685.45元,净值6392.33元,已提足折旧。

2、别克gl8。 2005年4月入户使用,行使里程x公里。行驶20多万公里,车况较差特别是发动机动力严重不足,多处部件老化;底盘部位后桥变形无法修复。

该车资产原值323470.09元,已提折旧313765.99元,净值9704.

1元,已提足折旧。

三、更新车辆处置意见。

如同意更新以上3台车辆,拟对以上3台车统一评估、拍卖处置。

妥否,请批复。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办法

根据上级各类文件指示精神及公共机构节能要求,为加强单车油料管理,强化油料管控,降低油耗,实行一车一卡油耗核算台帐登记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定期通报方式。特制定此暂行规定。1 不使用加油本而发生的油耗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费用。2 财务部门应按油耗管理规定,实行一车一卡油耗核算台帐的登记制度,按车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