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 2019-06-23 20:33:57 阅读 2742

为实现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现对培训学校各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如下考勤监督管理:

1、各分部所有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排班排课表进行考勤管理,每月各分部校长必须向总部上传当月的排班排课规范表,如果与上月没有变化,可直接通过msn或**向总部说明就可以了。

2、各分部校长必须严格执行各分校员工日常工作考勤管理,如无特殊情况的,各分部校长在招生咨询集中的周末时段必须至少有一天在班,周一正常在班,休息时间在其他时间合理安排。

3、各分校招生老师实行基本制度灵活管理的考勤制度,所有值晚班的老师,凡晚上有课或者有学员在学习的情况下,必须严格在20:30下班,不允许提前下班或者将钥匙交由讲课老师处理。

4、凡值晚班的招生老师,在每日下班离开前必须用各分部值班**向总部考勤人员通**宣布离岗,如无通告联络,视同早退。具体区域分配:东区国贸、十里堡、亚运村、通州归谭老师(135***管理;西区公主坟、双安、洋桥归曲老师(139***管理。

5、各分部正常在班时间,即周一至周日8:3020:30,总部将不定时不定方式对值班人员进行随机查岗,如有10分钟内不在岗情形,视同离岗处理。

6、各分部相关人员,凡出现招生老师或校长请假情况的,必须提前两日向总部相关督察人员请示;凡讲课老师出现调课或请假的,必须至少提前一星期向总部教学部梁老师请示。招生老师内部调班的,直接由各分部校长负责管理就可以了。

针对以上考勤管理监督制度,总部将对相关分部负责人(校长)进行一级处罚管理,具体如下:

1、对于各分部各岗位相关人员的考勤处罚管理,总部只直接针对各分部校长进行处罚管理,再由各分部校长明确责任到人。如各分部校长出现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以下处罚标准的双倍处罚。

2、各分部相关人员,凡值晚班未向总部督察人员报告离岗时间;或者在正常白班出现10分钟以上长时间离岗的,每出现一次进行10元处罚。

3、各分部相关人员,凡值晚班出现违反以上规定提前离岗的,被督察人员抽查发现的,每出现一次进行20元处罚。

4、此考勤处罚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

北京春雪培训学校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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