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制度

发布 2019-06-18 09:54:57 阅读 7928

为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把民主评议干部纳入职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并使之制度化、科学化,同时使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能及时听取广大职工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增强抵歪风、拒腐蚀、扬正气的能力,保持旺盛的斗志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一般情况下一年评议一次。

4.1 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门、公司工会共同负责实施。

4.2 公司各分厂(部门)评议干部,在党支部领导下,由职工代表组长负责具体开展。

5.1 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及岗位职责,对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认真地、实事求是地评议。

5.2 在填写评议表时,填写人应从被评议人的思想品德、领导能力、开拓创新、业务水平、敬业精神、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和工作实绩八个方面综合评议。

6.1 被评议的公司、中层两级干部,首先进行自我总结,然后分别向职工代表或职工大会进行述职。

6.2 由职工代表或派一般职工的代表背对背地口头或书面评议,一般先对公司、部门的领导班子进行评议,然后再对个人进行评议。

6.3 在公司民主评议过程中,可邀请上级主管部门参加,中层一级评议也可扩大到综合职能部门的人员范围。

6.4 对职工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被评议的干部也可采取谈心、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式,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整改意见。

6.5 汇总两级干部的评议材料和群众意见后,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党委、行政汇报,提出职代会意见。

6.6 做到奖惩分明,根据民主评议的情况,党委组织部门结合组织考察和考核,分别向党委和总经理提出重用、提升、免职和处理的建议意见。

7.1 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和辩证思维的方法进行评议。

7.2 允许被评议的干部对评议的意见及问题进行说明和申辩。

7.3 严禁打击报复。

7.4 属于需要核实的问题,由党委组织部门妥善处理,防止扩散。

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制度

七七七七七七。七七七七七七。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是教代会行使评议监督的主要形式,是加 部队伍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保证。学校民主评议党政领导的工作可结合上级领导对学校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价来进行。一。组织机构和工作任务。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要在校党组织领导下,由大会以主席团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