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采油厂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0001

发布 2019-06-17 00:32:57 阅读 6059

附件3第二采油厂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人员范围。

考核人员范围为全厂聘任到专业技术职位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按工作绩效、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三个方面进行,工作业绩权重占60%,主要考核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执行力、工作进度、工作时效等;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各占权重20%,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学习创新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计划性和组织协调能力等,工作作风主要考核工作主动性、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敬业精神和组织纪律等。

三、组织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在厂全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厂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主任师由厂组织考核,副主任师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属单位负责考核。

四、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以一个年度为周期,即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一个周期内实行月记录、季考核、年考评。

1、确定考核指标。

考核期初,以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依据,结合专业技术岗位(职位)职责,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直接领导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有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的考核目标和考核标准。

2、月度记录。

依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由专业技术人员对月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工作等进行如实记录。

3、季度考评。

每季度,直接领导对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跟踪评价,发现进度明显落后或工作出现明显失误的,要及时进行沟通,督促其查找原因并加以改进,在此基础上提出季度评价意见。

4、年度综合考评。

每年底,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及时填写《第二采油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表》。其中,工作业绩由直接领导进行评分;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分别由各单位组织领导考评、同级考评和群众评议三项确定得分。

加分项按以下标准评分。其中:

指标进步度,满分5分。指标排名有进步的,按程度加1-5分。

指标领先,满分5分。在股份公司以上级别领先,加5分;在股份公司领先,加4分;在分公司领先,加3分;在全厂领先,加2分;与上年相比较领先,加1分。

工作有创新或获得局以上奖励,满分5分。获得厂级奖励,加1分;工作有创新、总结具有交流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加2分;获得局级奖励,加3分;获得省部级奖励,加4分;获得国家级奖励,加5分。

工作能力(作风)得分=领导考评得分×40%+同级考评×20%+群众测评×40%

六、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a-较好(95分及以上)、b-合格(75-94分)、c-较差(75分以下)。年度考核a档人员一般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20% ,c档人员一般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10%。

在综合评定专业技术人员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综合评定结果为c档:

1)受行政、党、团处分期未满者;

2)未经组织批准同意,擅自离岗超过1个月以上者;

3)长期请病、事假超过6个月以上者;

4)经司法机关判缓刑,在执行期间者;

5)各类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七、考核结果应用。

1、年度考核等级为a档的,优先列为续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的对象;年度考核等级为c档的,当年不得参与评先评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年度考核等级为c档的由直接上级通过面谈,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指导其改进。对连续两年考核为c档的,给予低聘或解聘处理。

八、本办法由厂组织干部科负责解释。

第二采油厂采油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表。

被考核人签名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