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业务核心制度

发布 2023-11-18 05:20:08 阅读 5259

一、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诊室的当班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要对病员的诊断**、住院、转科、转院以及出院随诊等全面负责。

2、首次接诊门诊病员的医师,应按医疗原则,认真负责地对病员进行诊断、处理。若诊断不明需会诊或请上级医师者,首诊医师应按制度规定亲自联系,不得推诿病员。

3、若系危重病员应亲自护送入院或入院观察,并口头及书面记录向接诊医师交待清楚。不能搬动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转入他科。

4、若就诊的病员经首诊医师检查后认为不属于本科疾病,应书写会诊申请书,提出疑似诊断后,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处理,待会诊医师诊断明确,认为确系该科病员,同意转科诊治后,首次接诊医师的工作才算终结。

5、如会诊中意见不一致,首诊医师应负责对病人进行诊治,并请科主任裁决;若首诊科主任和会诊科主任意见有分歧,再由业务副院长、院长最后裁决,否则造成的后果由首诊医师承担负责。

6、凡属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抢救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始终负责患者的生命体征,并起主要协调作用。

7、病员办理入院手续后,接入院证和所填收治科室接受病人,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涂改入院证和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否则所造成的延误病员诊治时机的后果,由当事者承担责任。8、病员入院时的接诊医师,即为首诊医师,应按医疗原则诊治病员,完成病历书写等工作。

9、病员入院后首诊医师认为该病员不属于本科收治对象,应在妥善处理病员后,向上级医师汇报。如需请有关科室会诊,填写会诊申请单提出诊断,待会诊医师确认系该科病员,同意转科后,首诊医师的工作才算终结。如会诊中意见不一致,由会诊科主任裁决,如还不能确定则由医务科或业务院长、院长最后决定病员收治的科室。

**医师查房制度。

1、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

**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查房二次以上。

新病人、疑难危重病人请上级医师要及时查房。

2、对疑难危重病员,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3、查房前,经治医师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4、各级医师查房,经治医师必须作好相应的查房记录并载入病历。

5、查房内容:

1)科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要求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断、**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

抽查病历、医嘱;听取下级医师对诊断和**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检查病历并修改其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况及**效果;决定出院、转院、会诊等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查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日早晨特殊检查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生话等方面的意见。

6、院领导及院部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有计划有目的的定期参加各科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的**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病例讨论制度。

1、针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应及时组织病例讨论。

2、讨论疑难病例前,负责主治的科室或经治医师需积极作好准备,并通知本科及相关科室参加。

3、讨论时,由主治科室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例由经治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出总结,明确诊断及**方案。

4、疑难病例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并将讨论的综合意见载入病历中。

五、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

1、抢救危重病人应按照病情严重程序和复杂情况决定抢救组织工作。

1)一般抢救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当班**负责。(2)危重病人抢救应由该科室急诊主治医师和急诊**长组织抢救。

3)遇有大批病人、严重多发伤等情况时,由立即报告医务科,组织专科医师共同抢救。

2、急诊室**应做好抢救准备工作。遇有危重病人应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长,并及时给予必要的处理,如吸氧、吸痰、测体温、血压、脉搏、呼吸等。

3、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积极主动,听从指挥,即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4、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要随叫随到,迅速参加抢救工作。5、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要做好记录,要求及时、准确、清楚、扼要、完整,井要注明执行时间。因抢救病人未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6、口头医嘱要准确、清楚,尤其是药名、剂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要复述一遍,避免有误,即时记录于病历上,并补开医嘱和处方。

7、各种急救药品的安瓶、输液空瓶、输血空袋等,用完后应暂行保管。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医疗差错。

8、一切急救用品实行“四固定”制度(定数量、定地点、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各类仪器要保证性能良好,急诊室抢救物。

品一律不外借,用后归放原处,定期做好清洁、消毒、清理补充等工作。

9、病人经抢救病情稳定或需转入病房或手术室**者,急诊科应派人护送;病情不允许搬动者,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对已住院的急诊病人应定期追踪随访,以利提高救治水平。10、各科室建立抢救登记本,记录抢救病人的病情、抢救经过与经验教训以及参加抢救工作人员名单。11、抢救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总结。

七、交**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书面、口头、床旁交**。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当天新入院的病员、手术病员、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本,并做好书面、口头、床旁**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进行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到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将书面交待危重病员情况及新入院病员情况,向经治医师交清尚待处理的工作。

9、坚持危重病人床旁交**制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有详细的病情变化记录。

卡斯医院医疗业务核心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试题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试题。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试题。科室 姓名 填空题 1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和。2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 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3 任何科室 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收治病人。4 医疗机构应建立 医师 体系,实行 和 医师查房制度。5 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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