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发布 2019-08-20 17:06:37 阅读 9400

曾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信用的推行使企业应收账款明显增多,使其成为企业流动资产管理中一个日益重要的问题。当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与其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造成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也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沉重包袱和桎梏。

许多国有企业由于不能及时收回在资产总额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的应收账款,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以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而为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措资金,不但增加了资金成本而且也使企业利润大幅下降,经营风险上升。因此,国有企业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加快**资金速度,减少流动资金在应收账款上的呆滞占用,从而提高流动资金的利用效率,是国有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要求。

一、国有企业应收账款难以收回的原因。

在供大于求成为各行业的常态,多数产品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越来越多。得不到有效控制的现状,从表面上看,是不良的市场环境和客户信用状况所致,然而其直接和根本的主要原因,却在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的缺陷,在于对应收账款责任不清,轻视和缺乏管理。

1、企业风险意识与现实观念的差距。

国有企业缺乏开拓市场和占据市场的经验,在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下,为了扩大销售,盲目地采取赊销策略去挤占市场,只注重账面上的产值和利润,忽视了被客户拖欠占用的大量流动资金能否及时**的问题。

2、应收账款的管理在时间上缺乏系统性。

对应收账款的管理,从时间环节方面应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完整管理系统。即在向客户提供信用之前,要对客户进行信用调查,以减少应收账款的风险;在向客户提供信用以后,要进行事中的监督和控制,以确保应收账款的安全;在客户违反信用条件时,要采取措施,确保应收账款的**。然而大多数国有企业只注重事后的收账管理,而对事前的管理和事中的监督与控制重视不够,即使已采用了一些信用措施和控制方法,但执行起来也都往往流于形式。

3、应收账款的占用数额较大。

不少国有企业对客户采取大量“赊销、赊供”后,没有积极采取相应的收账措施,即不对逾期仍欠款的客户及时催收,也没计提坏账准备。加上近年社会商业信用度的缺失,不少客户不讲信用,企业资金短缺,经营困难就对应付账款能欠则欠,能拖则拖,以缓解自身企业的资金困难,更有甚者,恶意操作将应付款项转投它方谋取利益。致使国有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难以收回。

4、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脱节,内控不严。

有些国有企业的销售和货款**管理脱节,销售部门和财务部门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形成了欠款明细不明,催款职责不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不健全,造成欠款超过诉讼时效,使企业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再遇到客户人员流动,地点变更,企业又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追讨讼诉,从而带来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二、强化对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

1、加强对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

制定信用政策是应收账款管理的事前管理环节。通过信用政策,可以帮助销售部门合理运用赊销、赊供,扩大销售增加收益;帮助财务部门尽可能避免由于信用失败造成损失,以及信用失误使企业应收账款超限增长而增加信用成本等。国有企业的客户种类繁多,不同的客户其信用状况各不相同,不能盲目提供信用。

必须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全面、科学地分析,才能加以确定。

首先,应分析客户信用状况,确定客户信用等级。对客户信用状况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客户的道德因素;客户偿还贷款的能力;客户的财力状况;客户能否为获取商业信用提供担保资产等等。

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后,根据调查分析结果测算客户的信用等级,并测定客户按时付款,延期付款和不付款的概率值,为定量决策分析奠定基础。

其次,决定是否提供信用政策。是否提供信用政策就是分析计算提供信用带来的收益是否大于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若收益大于损失,则可提供信用;反之则不能。除此之外,还应充分考虑有关的因素,如客户是否计划长期购买本企业的商品,客户与本企业是否存在长期信用关系,客户法律主体有否变更,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是否对客户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三,选择最佳信用期限。企业提供信用的条件一般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折扣率三方面,其中最基本的条件是信用期限。提供的信用期限长,可以刺激客户的购买欲望,吸引更多客户,扩大销售规模,增加企业盈利,但会大量增加资金占用成本、资金管理成本和坏账损失等信用成本,影响资金循环周转。

如果提供的信用期限短,可以降低资金占用额,减少使用成本,但会影响销售规模,减少收益。最佳信用期限决策程序是:⑴根据历史资料测算不同的信用期限的信用成本和机会成本;⑵根据不同信用期限的信用成本和机会成本及机会成本资料编制最佳信用期限测算表;⑶找出测算表中总成本最低时的信用期限就是最佳信用期限。

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实际最重要的是在控制和防范方面下功夫。

2、建立应收账款“第一责任人”制度,制定严格的逾期账款催收制度和奖惩办法。

国有企业应将销售部门的业务人员(参与该笔业务合同订立,执行全过程的人员)作为应收账款的第一责任人,业务人员要对自己经办的应收账款负责到底,若应收账款出现问题应首先追究该业务人员的责任。国有企业内部应建立应收账款的控制和催收制度,强化个人责任制,以保证资金的安全回笼。业务部门对是否安全收款负有最终责任,财务部门对是否安全收款负有监督、及时提供有关信息的责任。

财务部门定期提供逾期未收回账款明细表,及时向业务部门反映,共同分析原因,本着“谁经办,谁催收”的原则,督促、协助有关人员催讨。业务人要以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尽快收回货款。

3、建立坏账准备制度,以备弥补坏账损失。

国有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账款的可**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会计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

这就要根据以往经验、债务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合理的估计。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很小时,应将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国有企业对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如债务客户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等,根据国有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由此可见,只有加强应收账款的科学管理,才能使企业资金得以顺利周转,保证国有企业持续经营和扩大再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作者单位:厦门市政工程公司)

最高额质押合同 应收账款质押

质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签署的借款 融资 保函 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 统称 单笔合同 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第二条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下列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备注说明 据实填写,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