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分配实施意见

发布 2019-08-09 08:02:17 阅读 7883

平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奖励性绩效分配实施意见(讨论稿)

为使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分配顺利进行,本着多劳多酬、人性化、合理化的原则,参照县教育局《平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提出奖励性绩效分配意见,交学校职代会讨论审议。

一、 奖励性绩效基数计算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5%作为班主任和领导干部的岗位津贴(班主任:小学和幼儿园的班主任;校级:校长、总支书记;副校级:

总支副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层正职:小学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继教办、函办、保卫处、信息办负责人、总支委员、支部书记、科技辅导员、女工委主任;中层副职:协助部门负责人工作的副职、支部副书记及由学校指派承担副职工作但未任命职务的人员),85%作为参与奖励性绩效的分配总额。

奖励性绩效计算办法:

人均经费=分配总额/教职工人数。

部门分配总额=人均经费x部门总人数。

部门平均分配基数=(部门分配总额-奖励项目总额+扣减项目总额)/部门总人数。

个人实际分配额=部门平均分配基数+个人奖励项目金额-个人扣减项目金额。

二、奖励项目。

1.底线工作:学校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环境综合治理达标、无群体和个人上访事件,负责相关工作的分管人员、主管人员奖现金1000元。

2.集体或团体荣誉奖:各部门、各处室获党政及主管部门表彰,奖该部门、该处室:国家级1000元,省级800元,市级500元,县级300元。

3.个人荣誉奖:个人获党政及主管部门表彰,奖该个人:国家级500元,省级400元,市级300元,县级200元。

4.成果奖:

1)赛课奖(含成教部上课、教师类科技作品、个人技能展示比赛):参加上示范课、引领课、推荐课、交流课和评优课获奖者,奖个人国家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800元,三等奖2600元;省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市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县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2)辅导奖:学生个人参加县级及以上比赛(科技、文艺、书画习作等项目)获奖的,奖励该辅导教师:国家级按每生1000元计,省级按每生500元计,市级按每生300元计,县级按每生200元计,教师辅导奖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同一学生参赛按最高级别计奖。

3)课题奖:课题研究奖课题小组阶段性成果(子课题、微型课题):国家级800元、省级500元、市级300元、县级200元;奖课题小组终结性成果:

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省级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市级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4)**奖:**奖励按**获奖稿费的3倍支付。

(5)教学奖:以文件或奖证为依据。荣获教学质量抽考班或年级,奖该班或年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荣获教学成果显著个人奖,奖获奖者现金500元。

5.新闻报道:以宣传学校发展的新闻报道,县级**发表每篇20元,县以上**发表每篇30元,同一人全年该项得奖总金额不超过500元。

6.加班补助:因突击性工作需要加班,加班工作量由学校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加班工作经验收合格,由校长签发加班补助通知单,定期到总务处结算。常规法定节假日值班平时按50元/天计算,春节按100元/天计算。

三、扣减项目。

1.教职工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一次扣800元(由学校界定);

2.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教师会议、政治、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校本研修、临时性通知的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50元,以签到和会议记录为准,每月公示一次。

3.上班(上课)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每周公示一次。

4.旷课一节扣现金50元,旷课2节算一个工作日。一月累计旷课2个工作日的,不享受该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年累计旷课5个工作日的,不享受该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属实者,一次扣现金500元。

6.有三乱现象,经查属实者,一次扣现金500元。

7. 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扣现金500--2000元。需承担法律责任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底线工作出现问题,一次扣相关责任人现金200元。

9.请假者按《平昌县教师进修学校请假制度和请假请假工资发放决定》执行。

四、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自行细化。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