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搞清楚是在“值班”还是在“加班”

发布 2019-06-23 12:32:57 阅读 1294

“关于值班问题,比如如何值班、值班一次要值多长时间、安排值班是否应予协商、职工能否拒绝值班等问题,目前尚无法律专门规范,往往是由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予以调整,在不同的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如此,在实务操作中,由于法律规定的缺失,就特别容易引发纠纷,因此需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加以规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王向前对此表示,相较于值班的法律缺位,对于加班无论是在加班的程序还是在加班的时间上,我国法律都有明确规定。

《劳动法》第条,《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即除了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加班的,均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实行,而且每日加班一般不得超过1小时,有特殊原因的,则应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事实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所以对于加班和值班争议较大,是因为二者在报酬上存有较大的差异。 “值班与加班,它们的工作报酬也是受不同规范调整的。”对此,金英杰表示,值班的报酬标准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由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因而单位对于值班报酬的规定享有很大的自主权。

“但由于职工在值班时所从事的工作基本一致,根据 《劳动法》第46条同工同酬的规定,值班的报酬标准也应当是一致的。所以值班报酬可以是每人每天50元,也可以是每人每天100元。这应根据单位财力而定。

而加班报酬则受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制。因此,如果认定为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报酬,计算的方法就是用劳动者的工资作为基数再乘以相应的比例。因此,通常值班报酬都要比加班费低。

而由于值班报酬随意性很大,有时二者的差别会很大,也容易引发纠纷,需要尽快出台法律对这方面予以规范。”金英杰说。(杨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