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 2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制度

发布 2019-05-07 21:06:17 阅读 8317

南陈集镇中心小学。

一、用语规范

1 、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普通话水平逐步提高。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2 、把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在校内,一切场合,任何时候,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果家长不使用普通话,要引导家长努力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课堂教学中师生必须使用普通话。

领导评课要有规范意识,做到正字正音。

3 、课外训练有计划有要求有内容,学生覆盖面 80%以上,开展有关语言文字的竞赛活动。在校外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二、用字规范

1 、掌握汉字规范标准。专任教师掌握汉字规范标准,语言教师熟练掌握汉字规范标准。教师备课、批改用语用字要规范。

学生能辨认识字范围内的规范字的学生达 90%以上,能正确书写所学的规范字(字形、笔画、笔顺正确,并有一定的速度)的学生达 90%以上,作业、答卷用字规范。

2 、使用规范字。教师板书、教案、批改作业和编制试卷用字规范。学生除书法创作需要之外,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必须使用规范字。

3 、汉字应用能力。全体教师和五年级及以上的学生能辨别影视屏幕、图书报刊和商业活动中的不规范字(常用字范围内)。

4 、校园环境用字规范。铭牌、标志牌用字规范,电子屏幕、电化教学用字、校园网、板报、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字。

5 、公文、校报(刊)、公章等用字规范。公章、公文、校报(刊)和学校领导公务名片必须使用规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