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核心制度 2019修改版

发布 2023-11-18 06:15:08 阅读 8284

2023年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颁布了18项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国家、军队及天津市相关卫生部门均未对各项制度要求进行具体解释。质量管理科整理了其他省(市)对18项医疗核心制。

度的具体规定,现公布在院内网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以上内容如有与我院现行规定相悖之处,按我院现行规定执行。

18项医疗核心制度(2016修改版)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

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

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医师查房制度。

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

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一、**医师查房规定。

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方案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特别检查是哪级医师查房,记录书写的质量、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5、听取医师、**对医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管理水平。

二、二级医师查房规定。

1、一般患者每周查房3次,一般患者入院后,二级医师首次查房不得超过48小时。应有本病房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参加。

2、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方案、手术方式、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以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如一周后仍诊断不明或**效果不好的病例,应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上级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负责修改和指导一级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以提高书写水平。检查病历、各项医疗记录、诊疗进度及医嘱执**况、**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

8、检查指导住院医师工作,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协助科主任决定病人的入院、转科、转院问题。

10、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意见,协助**长搞好病房管理。

三、一级医师查房规定。

1、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晚查房一次,上午、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2、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3、及时修改被带教医师书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医疗文件等。

4、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历。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病例:入院二周诊断不明确;住院期间实验室或其他辅助检查有重要发现,将导致诊断、**的变更;**效果不佳;院内感染者;疑难重大手术。

二、重危病例:病情危重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者。

1、科室进行讨论,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病区医师均参加。

2、讨论前,主管的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负责收集病例资料,住院医师汇报病史,介绍病情和诊疗过程;主治医师应补充汇报病史、分析病情、提出讨论目的及观点;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结合诊疗规范、国内。

外资料分析制定诊治措施。

3、如科室讨论后诊断仍不明确,需将患者病情报告医务处,由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院进行讨论。

4、全院讨论时,患者所在科室将患者病情摘要送至拟参加讨论的相关科室专家和医务处,医务处负责通知并组织讨论。

5、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修订**方案。讨论经过由经治医师记录整理,经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后,分别记入病程记录和疑难危重讨论记录本。

会诊制度。会诊制度,是为了加强各科室间的医疗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在临床工作中,凡遇疑难、危重病例或诊断不明确、疑与其它学科有关的病例,须及时申请会诊。

一、会诊医师须做到:

1、详细阅读病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察患者,补充、完善必要的检查;

2、会诊医师须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提出具体诊疗意见并开出本科医嘱,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建议、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3、必须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患者需要自费或部分自费的药物或医用材料以及特殊用法须在会诊意见记录中注明,并告知患者和患者授权**人履行签字手续;

4、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明确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

5、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

6、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会诊。

二、院内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包括门诊会诊与病房会诊(普通))、急诊会诊、全院会诊、清院外会诊、远程会诊。

1、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及技术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

经治医师报告病例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18项医疗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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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项医疗核心制度 2019版

1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 医师查房制度。3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 会诊制度。5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 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7 术前讨论制度。8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9 查对制度。10 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11 2017版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2 医师查房制度。3 疑难病例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