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修改

发布 2023-11-07 21:20:03 阅读 2126

目录。一)、关于死亡事故的处理办法3

二)、关于重伤事故的处理办法3

三)、关于轻伤事故的处理办法3

四)、直接报告办法4

五)、职工身份备案办法4

六)、安全管理(内业4

七)、文明施工5

八)、脚手架工程5

九)、基坑支护5

十)、模板工程6

十一)、“三宝”“四口”防护6

十二)、施工用电7

十三)、物料提升机8

十四)、外用电梯8

十五)、塔吊9

十六)、施工机具9

十七)、门卫更夫管理细则10

十八)、伙房管理细则10

十九)、环境保护11

二十)、综合安全管理奖罚细则12

职工宿舍管理制度15

对公司内部人员盗窃行为的经济处罚16

关于反盗窃奖罚制度17

反“盗窃”处罚条例17

项目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行为十四不准18

消灭蛀虫、清除毒瘤、铲除腐败分子19

劳动纪律。第一节劳动纪律管理的基本规定22

第二节职工生活管理条例23

第三节关于夜间施工人员管理暂行条例24

第四节安全生产六大纪律25

第五节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25

第六节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25

第七节施工现场“十不准26

第八节新入场工人须知26

第九节施工现场十项安全技术措施28

第十节防触电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28

第十一节防止施工现场车辆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29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为了强化提高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在项目经理管理下,督促提高各项目部人员的安全意识,制定如下细则:

一)凡发生死亡事故,对责任人的具体处罚如下:

1、在项目部各项制度健全,安全交底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发生死亡事故的,由公司领导承担因事故造成损失金额的50%(其中10%由公司安全部长承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承担10%,由项目部安全员承担10%,由受害者的分管领导承担20%(其中如专业队所发生的死亡事故与土建队有必然联系的情况下,由土建队长承担其中的5%),由造成死亡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10%。

2、在发生死亡事故原因复杂的情况下,具体处罚由公司领导会同各相关部门具体分析后,再确定相关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

二)凡发生重伤事故,对责任人的具体处罚如下:

1、在项目部各项制度健全,安全交底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发生重伤事故的,由公司领导承担因事故造成损失金额的50%(其中10%由公司安全部长承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承担10%,由项目部安全员承担10%,由受伤者的分管领导承担20%(其中如专业队所发生的重伤事故与土建队有必然联系的情况下,由土建队长承担其中的5%),由造成重伤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10%。

2、在发生重伤事故原因复杂的情况下,具体处罚由公司领导会同各相关部门具体分析后,再确定相关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

三)凡发生轻伤事故,对责任人的具体处罚如下:

1、轻伤事故医疗费及所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下时,由造成轻伤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医疗费及所造成损失金额的50%,由其分管领导承担医疗费及所造成损失金额的50%。

2、轻伤事故医疗费及所造成损失在10000元以上时,由公司领导承担因事故造成损失金额的50%(其中10%由公司安全部长承担),由项目部主管领导承担10%,由项目部安全员承担10%,由受伤者的分管领导承担20%(其中如专业队所发生的轻伤事故与土建队有必然联系的情况下,由土建队长承担其中的5%),由造成轻伤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10%。

3、在发生轻伤事故原因复杂的情况下,具体处罚由公司领导会同各相关部门具体分析后,再确定相关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

四)凡是发生死亡、重伤、轻伤事故隐瞒不报,越级上报扩大事态的,将对其从重从严加倍处罚。

五)各项目部安全员在工人进入现场后,5日内必须把所有职工的编号、家庭住址、年龄、工种、****报公司安全部门备案,否则罚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注:公司领导:公司法人及公司各部门领导;主管领导:项目部经理;

分管领导: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 第一责任人: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

六)、安全管理(内业)

1、公司、项目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不上墙的,罚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2、各分部、分项工程未做安全技术交底的,罚项目部安全员100元/次,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必须配合安全员做好交底工作,否则罚款100元/次。

3、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的,罚项目部安全员100元/次。

4、工人入场时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到项目部登记备案,无身份证件者,严禁入场施工。否则罚项目部安全员50元,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50元。

5、工人入场未做**安全教育或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发现一人,罚项目部安全员50元,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50元。

6、工人入场一周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发现一人,罚项目部安全员50元,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50元。

7、各班组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并且要有记录,否则罚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200元。

8、班组活动记录本必须保管好,否则每丢失一本,罚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500元。

七)、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污水横流,脏臭不堪的罚现场队长200元,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2、材料堆放散乱不齐的,罚现场队长及专业队长各200元。

3、无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乱动乱放或丢失,罚动火责任人200元,罚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200元,罚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4、高层建筑无消防水源的,罚项目部安全员及现场队长各500元。

八)、脚手架工程。

1、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无施工方案或未经审批的,罚架工专业队长1000元,罚技术负责人500元,罚项目部安全员500元。

2、脚手架高度7m以上未按要求与建筑物拉结,每少一处,罚架工专业队长和项目部安全员各100元。

3、脚手架各杆件间距及剪刀撑间距未按规定设置的,每发现一处,罚架工专业队长和项目部安全员各100元。

4、脚手板不满铺或有探头板出现,每发现一处,罚架工专业队长200元,项目部安全员200元。

5、脚手架管、跳板,材质不合格的,每发现一处,罚架工专业队长50元,项目部安全员50元。

6、脚手架搭设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又不做验收记录的,罚项目部安全员及架工专业队长各200元。

7、施工现场未达到工完场清的,每次罚架工专业队长500元。

8、有一处脚手架(包括桥板)绑扎、搭设不合格,罚架工专业队长100元。

9、外脚手架与墙体连接未封闭或封闭后拆除临时设施,未有防止高处坠落的补救措施,罚现场队长200元,罚架工专业队长200元。罚现场安全员200元。

九)、基坑支护。

1、无基坑支护方案进行施工,罚现场队长200元,技术负责人200元。

2、基坑周围无临边防护或防护不严,罚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1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3、积土、料具、设备与槽边距离小于规定的,罚现场队长100元,专业队长100元,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4、基坑防护未做安全技术交底的,临边防护后未进行验收的,罚现场队长100元。罚项目安全员100元。

十)、模板工程。

1、支撑系统未进行计算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有安全隐患的,每处罚技术负责人500元,木工专业队长200元。

2、两米以上高度作业时,无可靠立足点的,每发现一处,罚木工专业队长200元,项目部安全员50 元。

3、每次支、拆模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项目部安全员及木工专业队长各100元。

4、现场未达到工完场清的,罚木工专业队长200元。

十一)、“三宝”“四口”防护。

1、安全帽不合格的,每发现一个,罚戴帽人50元。

2、不佩戴安全帽的或不正确佩戴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元。

3、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鞋未提上、穿硬底鞋而没系鞋带的,每次罚本人50元,罚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1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穿短裤、光膀子、穿衣服没系扣的,每次罚本人50元,罚现场队长或专业队长100元。

5、安全网规格材质不合格的或封闭不严的,每发现一处,罚架工专业队长100元,罚项目部安全员100元。

6、安全带不合格的,每发现一条,罚使用人50元,所属专业队长100元。

7、高处临边作业(含2m)不系挂安全带或不正确系挂安全带的,每次罚所属专业队长200元,责任人100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修改

一 关于死亡事故的处理办法3 二 关于重伤事故的处理办法3 三 关于轻伤事故的处理办法3 四 直接报告办法4 五 职工身份备案办法4 六 安全管理 内业4 七 文明施工5 八 脚手架工程5 九 基坑支护5 十 模板工程6 十一 三宝 四口 防护6 十二 施工用电7 十三 物料提升机8 十四 外用电梯...

A 2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确保国家财产和个人生命安全,针对项目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第二条基本原则 从严管理,奖优罚劣。对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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