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验收内容。
建设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安全设施、职业防护措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4 建设项目验收符合标准和要求,专业机构出具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评估报告。
5 建设项目达不到设计要求,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 项目组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组织施工队伍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7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评估报告交安委会备案。
4. “三同时”管理考核: h6 o) _2 h4 p f) b
1 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2 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没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等论证,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