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线测试运行试行管理办法

发布 2019-08-15 18:05:17 阅读 9111

1. 目的:检查整个设备是否达到合同、需求标准的要求,对系统的功能、性能进行全面的试验、测试和系统调试,使整个生产线/设备运行正常,能达到预期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新生产线测试、新产品测试、新工艺测试及设备大修后测试、或直接影响系统的设施/设备和需要验收测试的设备。

3. 责任者:各基地生产部、设备动力部、综合管理部及相关技术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程序:

4.1验收测试:生产线(验收)测试是用来验证新生产线、新产品、新工艺及设备大修后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要求而开展的生产测试活动。

主要由生产线或设备所属单位实施开展,各项目相关**商、项目施工单位、各基地生产部、设备动力部、综合管理部,进行测试,按规定必须事先在合同中说明。

4.2 验收测试的职责。

4.2.1**商职责:

提供生产线或设备(生产线、新产品、新工艺及设备大修)的相关测试文件,如合同中不提供测试方案,应当由各基地生产部、设备动力部、综合管理部提供相关的生产测试方案。提供用于检测、维护测量试验和记录等必要的设备。

4.2.2 各基地生产部、设备动力部、综合管理部职责。

提供相关的测试方案(如合同中制造商不提供测试方案)。

审核批准验收测试方案,组织相关的工程师参与测试。

4.3生产线/设备验收测试流程:

验收测试→各基地生产部→相关工程师→启动与调试→生产现场测试→运行确认→性能确认。

4.4验收测试原则。

4.4.1生产线/设备(验收)测试阶段,至正式使用投产,产生的水、电、汽或相关的能源损耗、包括测试阶段的产量要单独列出,形成记录,不列入本基地的kpi指标的核算。

4.4.2对照公司的技改、大修验收标准逐条仔细查看。

4.4.3对照厂家提供的出厂标准和配置清单逐条仔细查看。

4.4.4对照提前拟定好的特定设备验收标准逐条仔细查看。

4.4.5对照设备合同、图纸、订货配置清单逐条进行查看。

4.4.6检查机械、电气制作安装符合合同、技术方案等要求。

4.5生产线/设备测试内容包括:

4.5.1技术资料要求。

4.5.1.1签订正式合同之前,设备厂家应该提供如下资料:产品目录及图册、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标准配置清单。

4.5.1.2签订正式合同之后,设备厂家应该提供如下资料:设备结构图、机械原理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4.5.1.3设备制作完成验收之前厂家应提供如下资料:

a、设备使用说明书(中、英文或合同指定的语种);

b、设备机械原理图、机械结构图、传动系统图、气动系统图、安装平面图、工艺管路图、机械润滑图等;

c、电气原理图、电气线路图、外部接线图等设备配置清单、机械附件、电气元件、轴承、连接件、紧固件、管道、易损件、耗材、模具、工具等名称、规格清单;

d、机械及电气配件、附件、材料等外购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

e、设备检测仪器、仪表的计量校验报告、计量合格证;

f、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附件的法定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与物料直接接触部分的材质证明文件(硅胶管、304不锈钢、316l不锈钢、橡胶、布袋等)设备制作、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内部检验、检测、处理记录设备的验收报告及调试数据。;

g、设备触摸屏、plc 等的软件备份。

4.5.1.5设备验收时的资料:

核实是否已取得以上所有正式资料,如没有,最终验收必须齐备。

产品合格证。

4.5.2设备配置检查。

4.5.2.1检查设备的所有配置元件是否与订货一致,应能满足机器性能要求的配置,是否符合配置清单要求。

4.5.2.2检查设备的配件、附件、模具等是否完备,是否与订货和清单一致。

4.5.2.3测量机器的外形尺寸、内部结构是否与合同订货一致。(特别是公司提出的必须控制的尺寸)

4.5.2.4检查所有资料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4.5.3外观、结构及材质检查。

4.5.3.1机器上的标牌和标识齐全,触摸屏界面也要按照合同要求编制,控制面板上必须为中英文对照或合同指定语种。

4.5.3.

2整机所有部件必须安装完整齐全,内、外表面抛光一致,平整光滑、易于清洁,不脱落微粒、不隐藏污染物、不污染药品,**刺、锈蚀、划痕、凹凸,焊缝平整光滑,无焊点、黑疤,涂漆表面完整、均匀、光亮,无色斑、滴挂、脱落现象,安装门整齐美观,无变形,开关灵活,包括控制箱门四周加硅胶垫,箱内无焊点、四周**刺,整机清洁亮丽。

4.5.3.

3所有操作按钮、开关、指示灯等部件必须标识清楚,所有旋转部件如电机、调节旋钮必须标识方向,所有外接介质如电源、控制线路插头、进出水管、压缩空气、真空等接口必须标识并注明规格要求,如电压、压缩空气压力、真空度及用量等。机器上有醒目的电气接地标识和其他运行安全警示,如谨防烫伤、小心轧手等等。

4.5.3.4机器各运转、传动部分调试前必须按规定加油润滑,机器润滑部位必须有润滑点标识。机器表面非不锈钢部分必须做防锈处理,各传动件、紧固件必须定位准确、牢固,无松动。

4.5.3.

5设备各部分材质必须符合要求,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部件应为316l不锈钢制作(或合同指定材质),采用氩弧焊,焊接后必须抛光处理,盛装物料的容器、设备必须抛光,应符合技术方案的标准要求。

4.5.3.6整机电气线路、工艺管路必须布局合理、安装有序,各线孔需有橡胶护套,电线需穿线管,接头需符合电气要求,线路需有标号,各电气件须贴标识。

4.5.3.7各种规格的附件、备件、模具必须表明规格,且材质必须符合各自质量要求,装箱前检查验收后清洁上油,包装后有名称、规格、数量明细表。

4.5.4运行检查。

4.5.4.

1空载运行时各开关、按钮、指示信号工作正常,各层按键操控准确,数据显示正确。触摸屏界面文字必须与合同相符 (特别要注意报警提示要使用合同规定的语种),触摸屏首页画面必须是合同规定的画面,触摸屏画面内不得出现生产厂家的任何商标和文字。

4.5.4.

2空载时各机器部件启动、运转正常,由低速运转调至高速运转,应灵敏可靠,机器运转中应平稳,无异常噪音,各运动部件、机构动作协调,灵活可靠,无阻滞、错位或异常动作。运行时间不得小于2小时。(注:

不能空载运行的部件不得空载运行,根据合同或技术方案执行)

4.5.4.3空载调节至极限高速运行,不得出现异常。 (具体应根据机器特性来决定)。

4.5.4.

4加料带负荷工作,应调至上限速度 (机器应达到的速度或合同规定的最高速度)运行不得少于30分钟,机器运转应平稳,无异常噪音,工作噪音不得高于机器规定的噪音,各运动部件、机构动作协调,灵活可靠,物料在运送中应畅通无阻。机器应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如速度、产量、装量、合格率,破损率,生产的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4.5.4.5人为设置各种故障因素,测试安全保护、运行联锁、质量**检测、不合格品剔除动作等均应正常可靠。

4.5.4.6带负荷调至极限高速运行,设备本身不得出现异常现象,产品合格率不得低于90%。(根据机器的性能、及相关生产部门来决定)

4.5.4.

7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检查机械部分、电气部分、电机温升、机器噪音不得超过规定限度,运转部件、润滑系统、冷却系统、气控系统不得对食品及包装物造成污染,气控系统、水系统、压缩空气、真空、冷却、过滤、密封系统均不得有渗漏。

4.5.4.8设备运行过程中检查灌装的产品、固形物不得出现泄漏现象,工作台面无积液、积尘现象。

4.5.4.9设备运行过程中观察控制系统设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理,各个部件配合是否准确、流畅,检测系统是否完善,机器有无需要改进之处。

4.5.4.10如变换生产品种、规格需要调整设备部件、更换不同模具,必须按照上述要求调换所有规格和所有模具进行所有运行检测,不得遗漏。

4.5.5测试报告。

试验结束后,由各基地生产部门及设备动力部向公司提供详细的工厂测试结果和所有测试记录,以证明仪表、自控设备和控制系统完全符合该产品的各项检验标准,并随货提交一份完整的、具有签名及日期、装订成册的生产线/设备(验收)测试报告。

5.1《生产中心安装技改实施管理办法》

5.2《运行作业指导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