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报告制度

发布 2019-07-27 01:49:37 阅读 7810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针,经公司研究,在公司实施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隐患排查治理原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1煤矿企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矿长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负责本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验收;安监处负责对本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验收、考核和报告工作。

1.2矿井事故隐患按其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a级:

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矿(公司)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的隐患。b级:

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区队(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区队(项目部)、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1.3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1.4实行“岗位-班组-区队(项目部)-专业-公司”五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落实安全责任一对一落实到人。

2.岗位隐患排查。

2.1岗位区域界定。

2.1.1各专业、单位根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将本专业、单位分管范围全部界定到具体的责任人,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负责,责任不得出现重叠,对单位内界定不清楚的追究给单位负责人并罚款50元。

2.1.2基层单位生产班组在班前会前分工完毕后必须将井下施工地点所有区域进行划分落实隐患排查整改责任人(包括零星工程),当隐患区域界定不清或非本人签字时落实给当班班组长或负责人并罚款50元,由现场安监员、信息员考核。

2.2隐患排查与处理程序

2.2.1岗位隐患排查处理程序。

2.2.1.

1施工人员施工前1小时按照岗位区域界定分工对施工负责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隐患、施工时注意安全事项进行排查,施工前进行整改处理。自己整改处理不了的汇报班组长(跟班副职),班组长(跟班副职)排入班组长(跟班副职)班组隐患排查记录本,安监员负责验收,对影响安全的不完好设备、工具停止使用,对影响安全的隐患立即整改。

2.2.1.2对不到达工作地点就填写隐患排查,1小时不排查隐患的,罚款50元,隐患到期不处理的,对整改人罚款10元,安监员考核。

责任人:安检员 ,科室检查人:安监处技术员, 专业检查人:安全处长。

3.班组隐患排查。

3.1每班**后1小时内,班组长(跟班副职)对工作地点进行隐患排查,连同对本班组员工汇报的问题、隐患,记录班组隐患排查记录本并组织处理,对影响安全的隐患立即整改,采掘单位班组隐患排查本隐患由现场安监员验收,其他单位由班组长(跟班副职)或指定责任人验收。

3.2当班班组长(跟班副职)无法解决的问题、隐患,及时向单位值班人员(分管人员)汇报,并在《班组隐患排查登记本》上注明。

3.3对1小时内不排查隐患,罚款50元,隐患到期不处理的,对整改人罚款10元,安监员考核。

责任人:安检员 ,科室检查人:安监处技术员, 专业检查人:安全处长。

4.单位隐患排查处理程序。

4.1各单位管理人员下井1小时内必须对班组隐患排查记录本进行检查并签字,对班组排查的隐患协调处理。单位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填写《区队隐患排查记录本》,不填写隐患排查本的取消下井出勤,安监员负责验收考核。

4.2每周各区队(项目部)召开隐患排查会(可和安全办公会一并召开)由区队长(项目部经理)进行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包括本施工范围内所有影响安全的隐患。隐患排查会要对上一周隐患排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

不召开、不排查隐患的按照安全办公会有关条款考核。

责任人:安监处技术员 ,科室检查人:安全处长专业检查人:安全矿长。

5.专业隐患排查处理程序。

5.1专业管理人员下井排查的隐患要记录在《专业隐患排查记录本》上,并由单位现场责任人签字,界定整改要求、完成时间,安监员负责验收考核;如果现场无隐患排查处理本的,须在井上信息站填写,当班现场未处理的安全隐患,由信息员负责通知单位责任人,并录入每日隐患筛选生产会公示,下井不排查隐患的取消出勤。

责任人:安监处技术员 ,科室检查人:安全处长,专业检查人:安全矿长。

5.2各专业在每旬的安全办公会上,对上一旬的隐患整改、验收情况进行考核,专业下一旬的隐患进行排查,对旬专业检查情况汇总,形成会议纪要存档。专业旬隐患排查、专业旬检查问题由专业进行验收考核。

不召开、不排查隐患的按照安全办公会有关条款考核。

责任人:安监处技术员 ,科室检查人:安全处长;专业检查人:安全矿长。

6.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及报告程序。

6.1公司每月下旬由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副总、生产科室负责人对本月的隐患排查治理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对各专业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追究,对下月公司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进行类别与等级的确认,对a、b级事故隐患要填写“山西省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对上月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和下月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必须于每月29日前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于次月6日前报煤炭局,每季的第一个月的上旬报晋中分局备案。

责任人:安监处技术员 ,科室检查人:安全处长, 专业检查人:安全矿长。

7.★★上级检查问题处理程序。

7.1上级检查所有问题,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检查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箱发至专业领导、专业副总及专业科室,对涉及重大隐患、停止作业问题通知调度室、责任专业领导、责任单位现场停止作业或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及时通过电子邮箱发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2各专业接到检查问题一个工作日内,由专业领导或者副总师组织召开专门的会议,对检查问题逐条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单位(科室)、责任人及追究,并制定整改措施、界定整改日期、整改责任人,以上由专业负责以固定格式通过电子邮箱一个工作日内发回安监处信息站。不及时通过电子邮箱发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3安监处相关责任人负责汇总各专业问题反馈,检查后第三个工作日在网上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公示并开具罚款单,责任单位对照网上公示内容再积极进行整改,安监处相关安监组对照整改日期对检查问题进行验收。集团公司安监局检查问题连续两次验收均未整改的,汇报安监处复验,如果不合格,汇报调度室,停止现场施工进行整改。

7.4上级检查一般问题,按每日隐患考核,对于上级检查停止作业或下达的d卡,按照公司重大隐患考核。到期完不成的,对专业领导、专业副总工程师、责任科室(项目部)正职各罚款1000元/条。

7.5由安监处技术员负责对照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按照上级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7.6对上级检查一般问题无法整改、到期完不成需要延期的,提前5个工作日由专业负责写明原因、延期期间的防范措施,由专业领导、生产矿长、安监矿长,签字后交安监处存档,并做好延期后的验收。

7.7各专业对于检查问题未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安监处不按时公示、考核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8 对于上级检查重大问题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在限定期限完成的,由专业领导负责提前向上级检查部门提交撤销或者延期报告,经上级部门签字同意后将复印件交安监处信息中心。未能在整改期限内上交撤销或延期报告的,按照未完成考核。

责任人:安监处技术员,科室检查人:安全处长, 专业检查人:安全矿长。

8.隐患汇报奖励、责任分析制度。

8.1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重大隐患)责任分析处理制度。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或重大隐患,除接受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外,公司要进行内部分析和处理。

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幸免事故及重大隐患,要根据事故及重大隐患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分清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其他责任,同时要分析管理责任、技术责任和监督检查责任,落实责任者,做到事事有分析、有处理,分清责任,对号追究,行政责任追究具体到每一个人。不及时分析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8.2全公司范围内任何个人及基层组织均有权向公司报告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级领导、专业部门安全失职行为,公司接报后要进行查处,经查证属实对有关责任者按规定作出行政追究处理,对报告个人和单位按照隐患分级,并按照下款规定进行奖励。

8.3为提高隐患排查积极性,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奖励政策,区队(项目部)建立区队(项目部)隐患台帐,对员工、班组排查的有价值隐患,区队(项目部)要按汇报的条数进行奖励;专业未排查出来,区队排查出来的b级隐患由专业奖励500元/条;公司未排查出来,区队排查出来的a级隐患由公司奖励 1000元/条。

9.★★隐患验收、延期、转交规定:

9.1公司管理人员排查日常隐患由安监员现场验收,公司专业领导、月度安监局、煤炭局排查的一般隐患由安监员负责验收,上级检查办理的停止作业及其他上级检查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监员验收。一般安全隐患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10元/条,顺延3天以后第二次验收完不成罚款20元/条,以此类推。

对2次到期未完成的隐患升级处理,整改责任人为班组长(跟班副职)升级为经理,整改责任人为正职的升级为专业副总或专业领导,验收未完成的隐患,须写清未合格的原因,否则罚款10元/次。

9.2因特殊情况确定完不成且不影响安全生产的,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按照隐患“谁排查、谁审签,一人签字”的原则,对于公司管理人员排查的隐患由排查人签字,排查人休班或外出时,可由隐患单位专业领导签字,进行延期。隐患排查人员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延期,对单位提请的延期时间可作修改。

9.3对于安监人员排查的隐患,由各单位将需延期或撤消的隐患提前两个工作日汇总,上报安监处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汇总各单位隐患,安监处技术员负责通知相关安监人员完成签字手续,不论是否同意延期、撤消或者转交其它单位,签字手续24小时内完成,不按以上程序落实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4单位施工地点更换时,隐患转交执行以下规定:现场隐患(包括隐患排查本及流程本隐患)由安监处技术员、交接单位技术负责人、安监员现场进行交接,并签字。

井上隐患(包括安全办公会隐患、每日隐患、上级检查问题)由安全处长组织专业分管科长、交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人员进行交接,交接隐患做好记录,并由隐患接受单位制定措施,传达落实。凡不按规定交接隐患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 目的。为扎实做好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公司经营各环节。三 术语。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 以下简称隐患 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 规章 标准 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

酒店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五 排查治理内容。1 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3 电气设备 特种设备 电梯 消防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4 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及消防安全出口指示 应急灯设置情况 5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6 应...

班组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 报告制度

为了有效落实我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明确责任,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此制度,以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 稳定 健康发展。1 在班前会上,值班人员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职工进行班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