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V文件 包装车间成品仓管理作业规范

发布 2019-07-25 19:51:17 阅读 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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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防止成品错装、漏装及其它安全隐患的发生,特拟定此规定。2.范围:

公司包装、成品仓管等区域。3.权责:

3.1执行部门:各部门。

3.2督导部门:成品仓、安全经理4.定义:略5.内容:

5.1包装区和成品仓非授权人员严禁进入包装和成品区域(见重要区域人员名单),如确实需要进入,必须由包装车间主管特许后方可进入,如有违反此规定者,包装车间和成品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5.2包装区物品必须按照同一定单分类排列,务必做到“分类明确、堆放整齐、标识清楚、安全可靠”。

5.3包装区域必须设有一名管理人员进行包装监督作业,包装完毕按秩序存放在成品仓库内,且包装区和成品仓之钥匙必须由管理人员随身携带,不可转交他人,管理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包装车间和成品仓库所有门窗的关闭工作,如该管理人员请假或离职则将钥匙交还部门主管,再交新的接任人负责此项工作。5.

4保安负责每天下班对包装区域和成品区域的门窗是否上锁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如发现一次门未上锁,则负责人行政小过一次处罚,如发现两次,则立即对其负责人进行工作更换。

5.5包装车间和成品仓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由部门最高主管进行严格考核后方可入岗,并且对其进行背景调查归档。

5.6安全经理或反恐内审员不定时突击检查包装区或成品仓有无违反以上规定情况,如有,需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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