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

发布 2019-07-21 04:11:57 阅读 3740

企业的对外担保活动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为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防止因对外担保给企业带来被动和损失,现就对外担保问题做如下规定:

(一)本企业原则上不办理与企业利益无关的对外经济担保业务,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任何个人和基层单位和无权以公司的名誉对外提供担保;

(二)凡需要对外办理经济担保业务时,应由公司总经理会议集体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充分估计由于担保引起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相关措施,明确下列相关的事宜和具体操作方式,做到万无一失:

1、担保的对象、担保的业务内容、范围、期限;

2、对外担保的收费;

3、要求落实被担保单位提供的反担保、抵押或质押手续;

4、相关的附加条件;

5、签订相关的合同、协议;

6、办理公证手续;

7、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对相关单位及提交文件证件的审查;

8、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建立相关报告制度;

9、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补救、及善后处理的措施办法;

(三)严格控制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的使用,任何人无权动用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对外出据对外担保文件。

(四)公司只允许为下列情况出具担保:

1、下属企业对外开拓业务,并有较大的盈利的可能,确需要出具担保的;

2、下属施工队伍对外承接工程任务、投标的需要;

3、项目建设或运行,对外贷款需要出具担保的;

4、项目融资需要,以项目的财产作抵押担保的;

5、以项目保险利益为项目担保;

6、融资租赁以设备作为抵押担保的;

7、以日后产品销售收入担保的融资,以解决资金困难的;

8、公司出于开拓业务需要必须发生的担保行为。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七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二 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担保审批行为,有效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风险。一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中华人民...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 担保法 规定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

企业分支机构涉及担保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 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第二十九条企业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