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支行办理的XX公司及XX公司贷款的风险提示

发布 2019-07-14 17:38:37 阅读 7353

***x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2014年。

第〔04〕号风险提示书。

关于xx支行办理xx公司及xx公司贷款的。

风险提示。xx支行:

2014年4月28日我部在对钢贸类行业贷款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xx支行办理的xx公司及xx****贷款具有较大还款风险隐患,具体问题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xx公司,贷款金额1400万元,截至检查日贷款余额1400万元;借款用途:购钢材;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由xx、xx提供位于xx共1585.

08㎡,评估价值2355.82万元的商业用房作抵押担保;贷款期限2年:2012年9月6日至2014年9月2日;拟定的分期还款计划为:

2013年3月份以前归还100万元,2013年9月份以前归还100万元,2014年3月份以前归还200万元,剩余1000万元到期前归还;

2、xx公司,贷款金额1800万元,展期金额为1650万元,截至检查日贷款余额1650万元;借款用途:购钢材;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由xx、xx提供位于xx1553.

92㎡,评估价值2614.67万元的商业用房作抵押担保;贷款期限2年:2011年12月15日至2013年11月10日,展期至2014年11月9日;拟定的分期还款计划为:

2014年3月20日以前归还100万元,2014年6月20日以前归还200万元,2014年9月20日以前归还200万元,剩余1150万元到期前归还;

二、发现的问题及风险。

1、未按照xx支行审贷决议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xx,截至检查日(2014年4月28日)应还贷款本金为400万元,但贷款余额仍为1400万元;xx公司,截至检查日(2014年4月28日)应还贷款本金为100万元,但贷款余额仍为1650万元;

2、根据我部进行现场检查中核实后的2014年3月报表数据显示,xx****及xx****分别有其他应收款600万元及858万元,经客户介绍并提供凭证查验后为对外借款(对外借款均为2014年1-3月对其他个人或商户借款),同时两家公司报表显示的货币资金均有100余万元,基于上述两家公司财务状况,在未按还款计划归还我行贷款本金的情况下,将资金外借他人使用,具有较大还款风险隐患;

3、此次检查中具有上述类似情况的贷款还有xx支行办理的xx****、xx有限责任公司。

三、风险提示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1、基于上述情况,经办支行要加强对上述贷款的贷后检查力度,认真核实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授信过度的情况,要求借款公司严格履行还款计划,在2014年5月20日前归还应还贷款本金,若有贷款资金挪用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一经发现,提前收回贷款;

2、要重点梳理该类贷款客户,特别是近期对外借款金额较大,且未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的客户进行排查,防范因贷款资金被挪用或授信过度而产生的还款风险;

3、经办支行要将核实后的情况形成纸质报告,并在2014年5月20日12:00前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

xx银行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