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钢丝绳的安全技术要求

发布 2019-06-24 07:58:37 阅读 2942

一、起重吊装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固定起重设备为3.5;2、用于人力起重为4.5;3、用于机械起重为5-6;4、用于绑扎起重物为10;5、用于供人升降用的为14。

二、起重吊装用钢丝绳,应经常进和安全检查。定期浸油,定时定人进行安全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报废:

1、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中断丝根数占总根数5%者;2、钢丝绳断股者;3、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原钢丝直线的40%及以上,或钢丝绳受过严重退火或局部电弧烧伤者;4、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严重者;5、钢丝绳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

三、起重吊装用钢丝绳的接头,必须采用插接。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mm。

四、非起重吊装钢丝绳的接头,允许用卡子连接,卡子数量和间距按下表的规定执行。

与绳径匹配的卡子数量和间距。

单位:mm钢丝绳安全检查记录。

年月 备注:1、每周定期检查一次,每月交队安全员存;

2、检查人为机械操作者;

3、对未按要求检查记录者,一次罚款20-50元,累犯者加倍处罚直至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