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地测工作管理规定

发布 2019-06-12 11:59:57 阅读 3088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关于印发集团地质测量工作管理规定的。

通知。集团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地质、测量管理,保证集团地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减少及预防地质测量事故的发生,促进集团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集团地质测量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地质测量制度通知。

本公司:集团领导,相关部室,存档。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4日印发。

共印:60 份)

集团地质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矿山、地铁、铁路、路桥、特殊凿井、设备安装、土建施工等工程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必要的手段。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地质、测量工作管理,使集团地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效减少及预防地测事故的发生,更好地满足集团发展的需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各单位的地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和相应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树立为施工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地测方案方法可行,提供的地测成果资料正确可靠。

第三条集团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地测工作对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的重要性,要重视地测组织机构的设置、地测人员的配备与培养、地测仪器设备的更新,关心地测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对地测工作的生产特殊需求应给予支持和保证。

第四条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地测工作科学管理,使用和推广地测专业新成果、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加强对各级地测工作人员的进修、培训工作,推动集团地测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

第五条地测处代表集团行使集团内部地测管理工作。

第二章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第六条测量工作必须严格采用和遵守与本工程项目相适用的现行国家、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不得随意简化测量工作程序和降低测量成果精度要求。测量人员必须持“测绘作业”证上岗。

第七条各施工项目开工前应积极与设计、监理单位联系,进行测量控制点的交接桩工作,并对测量起算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测的起算数据。

第八条测量工作必须实行复测、复算。重要测量工作的内业资料计算还应实行多人对算制度,如用计算机程序进行资料计算,则该程序必须要经过必要的人工计算检验无误,确保内业资料计算准确可靠。重要的贯通测量工程,在贯通前200米,必须绘制大比例(水平1:

200,竖直1:100)工程贯通进度图,并及时根据实测测量数据填绘,以便及时发现大的贯通测量误差。

第九条测量原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确切、字迹规范清晰、内容详细齐全。若出现错误可单划线划掉(但要注明原因),并在原数据旁重新记录,但必须能清晰看清原数据,严禁涂改或撕页,水平角观测严禁划改秒值。所有测量记录不准事后补记。

原始记录必须经过复核检查,检查人员复核检查完毕后必须签字,未经复核检查或检查人员没有签字的原始记录严禁使用。

测量记录本应采用专用的记录本,记录本必须编号存档长期保存。

电子手薄、仪器自动观测记录等经计算机输出后必须现场操作人员签字。

第十条实行测量工作责任制。测量工作中,相关测量人员必须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必须对自己提供的测量成果负责。所有测量成果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交底书一式多份(可根据生产需要确定份数),交底书必须经测量成果编制人、项目测量主管、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区队技术主管四方共同签字后,方可交付使用。

交底书应存档备案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测量仪器必须设置专库存放,指定专人保管,存放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震、防雾、防尘、防锈。仪器保管员应根据测量器具检定规程的要求,定期将仪器送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检定时间不得超过规程规定时间,以确保仪器的状态稳定和测量数据的准确和精度。

第十二条测量人员应熟练掌握所用测量仪器的常规检查和校正方法,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使用过程中要注重仪器保护,使用后要及时进行维护。非测量专业人员严禁校正仪器。

第十三条 gps、全站仪、精密电子水准仪、隧道断面检测仪、激光铅垂仪、陀螺仪等贵重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业测量人员使用,并对仪器状况负责,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以防损坏,降低精度。

第十四条施工项目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业主、监理的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仪器设备,提高工程项目测量工作自动化程度,减少测量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测量成果精度。

第十五条当测量仪器出现下列情况时严禁使用:已经损坏;仪器破旧、示值难辩、性能不稳定,影响测量质量时;功能出现了可疑;光电类、激光类仪器已超过使用寿命,显示不正常、测量结果不稳定、测量结果可靠性低时。

第十六条各单位(各施工项目)应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资料档案管理、测量仪器设备台账、仪器定期检定和维护保养制度。

第十七条各单位(各施工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测量成果资料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地质工作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地质观测记录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用的地质记录本上,严禁弄虚作假。描述地质现象,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结合、重点突出,客观的反应井巷揭露地质现象的真实情况。地质人员上井后应及时编绘井巷地质素描剖面图。

地质人员更换时必须交接原始记录本及其它有关地质资料,以保证资料的完整和连续。地质原始记录本必须编号存档长期保存。

第十九条在地质工作正常开展过程中,必须坚持开展地质**预报工作,为施工提出合理化建议。要及时收集施工区域的地质资料以及探放水、预注浆等有关资料。应及时绘制立井井筒及巷道地质实测剖面图,建立施工区域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水质分析成果化验资料台账、主要地质构造卡片台账等。

认真做好地质原始记录的填写工作,要求做到预报及时、措施有效、单位落实,防止发生差错和事故。

地质条件较复杂地段,可采用先进的tsp超前地质预报仪、地质雷达,红外探水仪等物探方法,结合超前地质钻孔钻探工作,探明掘进工作面前方地质水文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条加强地质灾害的**预报工作,特别是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制度。对施工区域存在较大的突水点(q≥10m3/h),要设立观测站,并取样化验,积累水文资料。

第二十二条各矿建工程处、地铁、铁路隧道项目部的防治水工作,严格贯彻执行集团公司[2010]111号《关于下发集团公司防治水三项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认真做好防治水工作。

第二十三条各相关项目部在巷道揭煤前,要认真做好煤层瓦斯探放和测定工作,并积极做好煤层和断层超前探测工作,确保不发生误揭断层和误揭煤事故。

为确保不同围岩地质条件下的施工安全,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加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各相关工程处及项目部要建立健全由于地质变化引起的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测风防火管理规定

测风 测尘 防火 员岗位责任制。一 熟悉矿井通风系统 避灾路线及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二 严格执行 规程 有关规定,对工作区域内通风设施进行巡回检查。三 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检查报告制度,严禁出现漏检 假检。四 认真填写手填排版,并向单位值班汇报。五 风量不足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通风调度...

地测部工作总结

地测科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2011年即将过去,为总结工作经验,了解工作进度,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2012年工作计划提供依据,现将地测部2011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 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地测部作为矿井生产的重要技术部门,主要负责矿山测量 矿井储量管理以及矿井防治水等工作。其中,矿...

地测科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贯彻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的决定 决议,制定并落实 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条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监督 检查 考核工作。第三条负责矿井水灾事故抢险时的技术工作。第四条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第五条认真贯彻落实 煤矿安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