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咏诗文朗诵评分标准

发布 2019-06-05 10:55:37 阅读 6256

诗文朗诵比赛评分标准。

1、语言表达:(4分)

普通话标准,吐字清楚、准确,语言生动,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诗歌朗诵的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舒心悦耳,娓娓动听。

2、态势神情:(1分)

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眼神能准确、鲜明、自然、形象地表达朗诵内容何思想感情,渲染气氛,增强表达效果,不矫揉造作,夸张别扭。

3、仪表形象:(1分)

服饰大方、自然、得体、举止从容、端正,精神饱满,态度亲切。

4、朗诵效果:(3分)

朗诵有感染力,使人在优美的声音中得到美的享受,具有鼓舞性、激励性、感召力。能拉近与听者的情感距离,充分调动听众的情绪,能够使听众产生感情共鸣。

5、时间要求:(1分)

时间为2-4分钟。

6、评分原则:

总分10分,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底分,取平均分。

主持:牛丽娜。

评委:朱世涛袁艳慧韩月燕梁丽娇赵丽晓

大会程序:大会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国歌。

大会第二项:比赛开始。

大会第三项:公布比赛结果,为获奖学生发奖。

大会第四项 :李鸣奇校长总结讲话。

“保卫黄河”主题歌咏比赛评分标准。

本次合唱比赛总评分为 10分,评分标准如下:

1,合唱人员着装整齐。(1分)

2,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纪律良好行动整齐。 (分)

3,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声音整齐洪亮,吐字清晰,有感染力。(5分)

4,合唱人员、指挥、舞台表演准确、恰当,配合默契。(1分)

5,演唱形式丰富,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2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评委:韩俊芝张俊霞鲁俊娜朱慧芩牛丽娜。

渠村一中。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