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发布 2019-06-04 00:19:57 阅读 3340

南木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先进事迹申报材料**,女,藏族,是我乡江村4组村民,该家庭共有5口人,其丈夫为汉族,山东**人。**一家朴实勤劳,家人和睦、夫妻恩爱,尊老爱幼,用自己的幸福阐释着“三个离不开”的现实,自觉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反对民族**。(一)民族结合,体团结**丈夫李守远,2002年两人走在一起,现在有11年的婚龄,并且有两个孩子,一个在内地读小学,一个在江村读幼儿园。**与丈夫在江村“鑫塞”蔬菜瓜果种植基地承包了10栋温室,进行蔬菜种植,可说**一家过的是幸福和睦。

她和李守远的结合,并一起度过11年的幸福婚姻,体现了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引领各民族相互尊重语言文字、传统节日、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二)邻里互助,促团结李守远是一个很热心的人,邻居有什么困难,都会尽力去帮助,还把自己种植蔬菜瓜果的经验毫无保留的传授给当地想种植蔬菜瓜果的农户,虽然语言交流上存在一定的障碍,但他用自己的行动,让邻居感觉到自己的热心,邻居对李守远家的事也很上心,家里有什么事情,邻里间都会有人过去帮忙。**也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在瓜果蔬菜基地有很多其他省份的承包户,**经常邀请他们去家里吃饭,**和李守远与邻居之间、种植户之间的和睦体现了汉族与藏族之间的和睦,体现了我国各民族之间的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