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六五普法学习讲稿之行政执行

发布 2024-04-10 03:25:11 阅读 5835

第11讲。行政执法。

主讲:高俊红。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或经授权的组织依法针对特定事务和对象所能作的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

一、行政征收和征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1、行政征收和征用。

1)行政征收。

行政征收有以下特征:

一是它为单方行政行为。

二是无偿性。

三是强制性。

2)行政征用。

现在征用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行使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个人财产,并支付一定费用的行为。

2、行政处罚。

1)特征。第一,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是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第二,行政处罚是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的制裁。

第三,行政处罚的对象是普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不是公务员。

2)基本原则。

第一,处罚法定原则。

第二,公开、公正原则。

第三,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四,一事不再罚原则。

第五,权利保障原则。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具体包括:第一, 警告。

第二,罚款。

第三,没收非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

第四,责令停产停业。

第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第六,行政拘留。

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要求如下: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3、行政强制。

1)内涵。通常认为,行政强制是指为了实施管理,行政机关采取的或由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采取的限制公民、组织的权利或促使其履行义务的制度。

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

第二,行政强制执行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为前提。

第三,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以强制的方式迫使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即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内容。

2)行政强制的性质和意义。

3)我国行政强制制度的现状与行政强制立法。

第一,设立权不明确。

第二,缺少程序规范。

第三,滥用强制权的现象突出。

第四,强制执行难。

4)行政强制的基本原则。

第一,非强制优先原则。

第二,合法原则。

第三,适度原则。

第四,文明执法原则。

第五,救济原则。

5)行政强制方式和设定。

第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和设定。

第二,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及设定。

6)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7)行政强制执行程序。

一是督促催告。

二是陈述与申辩。

三是经错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机关决定的或者当事人抗辩理由不能成立,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四是送达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行政许可、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

1、行政许可。

1)行政许可的特征和作用。

2)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第一,合法原则。

第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便民原则。

第四,权利救济原则。

第五,信赖保护原则。

第六,监督原则。

3)行政许可的设定。

第一,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

第二,设定权限。

第三,设定要求。

第四,已设定的许可的评价。

4)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第一,主体。

第二,行政许可权的委托。

第三,许可权的集中行使。

第四,“一个窗口对外”。

第五,并联式审批或集中办理。

5)行政许可程序。

一般程序。听证。

特别程序。2、行政给付。

1)特征和意义。

特征:一是收益性行为。

二是对象具有特定性。

三是一种特定的管理服务行为。

2)行政给付的形式。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是抚恤金。

三是安置。四是自然灾害救济金和救济物资,用于解决灾区居民的生活、安置等问题。

五是优待。3)未来发展。

3、行政奖励。

行政奖励是行政机关通过赋予物资、精神或者其他权益,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良好品行和取得的社会成就进行褒奖的制度。

三、行政合同、行政指导和行政确认。

1、 行政合同。

1)特征与作用。

行政合同:也称行政契约,是指所在机关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达成的协议,以契约方式规范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

2)行政合同的订立。

3)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行政合同的履行。

2、行政指导。

1)特征。第一,非强制性。

第二,引导性。

第三,方式多样性。

2)行政指导的意义和作用。

作用表现两个方面:

一是对强制性执法手段的有益补充。

二是有利于调和并建立**与公众的良好关系。

3、行政确认。

1)内涵和表现形式。

2)作用。四、行政执法体制和方式的创新。

1、推行综合执法。

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推动了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第三,改变了我们过去执法必须或应当依附或挂靠于专业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思维定式,二者可以进行适度分离。

2、柔性管理方式开始收到重视。

3、新型管理手段的开发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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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 思想 理论和 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 的国体和人民代...

六五普法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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