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8 04:45:08 阅读 9374

一、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一、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笫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断提高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布置,落实,检查,汇报,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听取部门负责人和广大员工对项目部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项目部安全生产动态,消除不安全行为及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会议类型。

一)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

1、主要内容为制定每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总结上一月项目部在安全生产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每月召开一次。

2、逢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需要召开的情况。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认为需要召开小组会议解决安全问题时。

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会议为不定期,主要内容是研究解决项目部当前安全生产遇到的问题,传达,宣贯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安全生产文件和地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等。

三)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各部门汇报上月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月安全工作安排,重点分析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排除治理方案。

四)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要召开事故分析会。

三、会议安排。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由项目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项目部安全负责人通知,领导小组组长提出会议议程,安全员负责记录。

安全生产例会,会议定期(每月一次)召开,由安全负责人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参加,项目经理或委托相关副经理、总工主持会议,安全办负责会议记录。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会由项目经理提出,安全办负责通知。

四、会议记录。

为使安全生产会议内容有效地落实执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布置安全生产任务,项目部召开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由安全员负责会议纪录,必要时以会议纪要发放,会议要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台帐。

五、本制度由安质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分内部检查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项目部要求基层项目部、项目部规范安全管理,任何时间经得起任何部门的检查。

二、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在执行国家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同时,严格执行项目部《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中的相关条款;

三、基层项目部结合本单位的工程项目情况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均按国家相关标准和项目部《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考核依据。

四、项目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等参加。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管理制度、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的执行及落实情况。

五、除定期检查外,各基层项目部及部门必须组织专项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等。

六、凡属项目部、基层项目部定期检查,事前要做检查安排,要有时间、检查组成员、检查内容及要求等。

七、项目部、各基层项目部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带有普遍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对项目部应下发“事故隐患通知书”。

八、项目部收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由项目经理负责,按照技术负责人制定的整改方案,定时间、定人员限期整改,专职安全员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并将整改检查表填写完善归档。

九、项目部或基层项目部对“事故隐患通知书”不整改的项目部,责令停工整顿,直至整改完毕。

十、项目部的每次安全检查后,要对检查情况在全项目部范围进行通报,对评定85分以上的施工现场提出表扬,评定70分以下的施工现场进行批评,并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不良记载和经济处罚。

三、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

一、施工项目安全专项费用计取由预算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提取。

二、项目经理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现场实际情况会同有关人员及时编制安全费用投入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预案物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等。

三、安全生产费用应由财务设专项经费,账户内的资金是项目部开展正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专项费用,严禁挪作他用。

四、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应符合计划内容,资金支出由专职安全员提出申请,项目经理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有效。

五、当工程施工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且又不能及时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时,公司或基层公司有权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强制项目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六、项目按规定计取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施工期间安全生产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且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竣工验收后,财务部门将专项经费余额全部返还项目部。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程序和内容:

一)**安全教育。新进厂的施工作业人员(包括合同工、劳务人员、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基层公司、项目部、班组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公司组织人事部门对新进厂的大、中专学生、新招合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建档记载;

二)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 公司主要负责人、基层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专职检查人员依据《安全法》、《安全生产管理条列》及《甘肃省“三类” 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培训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发合格证上岗,并建档记载;

2 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由公司组织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考试或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基层公司要利用冬闲时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并建档记载;

3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司索、拆装人员、场内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执行劳动部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有关部门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且每二年复证培训一次。合格证应在规定的有效期时进行复审,否则视为无证上岗;

4 凡变换工种、转岗、待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操作技能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建档记载;

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在项目部建档记载;

6 项目部应利用各种形式,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在项目部建档记载;

7 针对节假日职工的思想状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经常性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并在项目部建档记载;

8 针对季节变化,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遵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定,与经常性安全教育相结合进行,并在项目部建档记载。

三)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 基层公司安全教育内容: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的法律、规范、标准;

3)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案例分析和教训;

5)发生事故的正确救援方法、排险和上报。

2 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

1)本项目部的施工特点、施工中应掌握的安全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2)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3)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及高处作业的安全知识;

5)防毒、防火、防尘、防爆(暴)常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疏散知识。

3 班组安全教育内容:

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安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安全设施,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作业环境及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程序:

1 属公司内部教育培训,由部门提出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部门组织实施;

2 属公司外部教育培训,由部门提出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部门组织实施;

3 所有的教育培训实施结束后,均要有验证的证据。

五、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管理制度。

一、奖励 一)基层公司或项目部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集体,年终考核将进行经济兑现;

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集体都可以评为先进、模范,由公司表彰奖励;

三)对在生产中发现事故隐患能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纠正的个人,公司或基层公司将给予经济奖励;

四)在项目施工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后,无死亡、重伤、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且安全生产检查达到合格标准的给予经济或物质奖励。

二、处罚。一)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发生**、重伤、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的单位及责任人,执行处罚;

二)对违章作业的行为,险肇事故的责任人执行处罚;

三)处罚由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构成;

四)对违章作业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

五)原则:凡违犯安全规程、规定的行为、作业方法均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其表现形式为:

1 现场指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或劳保用品或佩戴不符合要求;

2 高处作业不佩带安全带(规范规定的范围);

3 进入现场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服装和鞋帽;

4 高处作业乱扔物品;

5 未经同意,随意拆除防护设施及与安全有关的设施;

6 在作业区域内不走安全通道;

7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8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岗位(学徒工除外,但必须有师傅指导);

9 酒后作业;

10 作业岗位上注意力不集中,看书、织物、睡觉、闲聊等;

11 其他违反规程、规定的。

三、执行。一)发生安全生产人身伤害事故,执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意见并经上级批准的处理决定:

1 对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处罚2000-5000元,并追究其责任;

2 对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的项目部和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处罚3000-10000元,并追究项目经理管理责任;

3 对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的基层公司和主要领导处罚5000-10000元,并追究领导责任;

4对发生重大或特大安全事故的基层公司或直接责任人处罚,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执行。

二)对险肇事故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建议,经公司安委会或主管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罚;

三)对违章作业的行为,发现第一次,批评教育;发现第二次,处罚100元;对屡次违章作业者,每次加3-5倍罚款;

1 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xxx gmp管理文件。生产管理制度。编码 08ms0301900批准批准日期生效日期。共2页。题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y定制定日期颁发部门分发单位。审核。审核日期颁发数量。gmp办总工办 生产部。一 目的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生产安全。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部 品质部 动力设备组。三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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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学习贯彻国家 省 市 县的安全生产政策 法规 标准和工作要求,指导 监督和部署系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二 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局机关有关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各设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分线归口和划块交错管理安全生产的网络机构。三 层层健全安全生产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