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应急预案终稿

发布 2023-10-13 09:40:02 阅读 6069

目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3-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8-

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9-

医疗伤害处置应急预案12-

非医疗因素引起的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13-

消防治安应急预案14-

消防应急疏散及处理预案15-

易燃易爆品应急预案17-

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18-

停电和忽然停电的应急预案18-

重大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及处理程序19-

突发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21-

等待就诊病人病情突变的抢救方案和急救措施26-

麻醉意外及并发症处置预案27-

患者发生精神症状时应急预案及程序29-

患者有自杀倾向时应急预案及程序30-

病人自杀等不良事件的防范与处理31-

医疗应急若干问题处理预案31-

门诊患者发生坠床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4-

药物(含输液、输血)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理36-

特殊患者医疗相关事宜应急处理36-

处理医疗投诉及纠纷的应急预案37-

紧急封存患者病历及反应标本的应急预案及程序38-

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急预案及程序39-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及程序43-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理预案44-

医疗废弃物流失、泄漏、扩散的应急处理预案47-

医疗废水安全应急处理预案4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门诊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门诊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门诊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 组织机构

成立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法治意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条件》的要求进行处理此类事件,并按有关规定逐级的、及时的向县疾控中心及卫生局上报。决不隐瞒、缓报、谎报。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在门诊蔓延。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门诊职工的防护意识和门诊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上报医院。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医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门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工作方案。

一)预防。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门诊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门诊应经常对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门诊卫生投入,切实改善门诊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门诊卫生规范化管理。

1) 加强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2 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3 大力开展卫生运动,重点搞好科室卫生、病房卫生和环境卫生,为职工、病员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就医和工作环境。

3.4 依法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疫抗病能力。

4.1落实好健康教育,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4.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4.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传染病的专题教育,增强群众及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增强群众对各种传染病的认识,提高防疫抗病能力。

4.4倡导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二)监测报告。

1、科室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2、要与医院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3、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不明原因发热、腹泻或疑似传染病例进行登记,按程序及时上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隔离措施。

4、严格执行医院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科室发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医务科,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报告程序如下:

4.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

4.2 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

注:1、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者同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报告。

4.3、各类传染病报告时间严格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4.3.1、限时报告: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4.3.2、报告责任人:科室、部门发现上述情况的当事人和接到报告的当事人,既是报告工作的责任人。

4.3.3、门诊会诊工作:重大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群体发病、中毒等)网络直报医院经院内(或县内)专家会诊。

4.3.4、资料归档管理:科室应妥善保管《传染病登记本》。院感科应妥善保管科室的各种报告单、报告卡,保存期限3年,到期经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后可销毁。

三) 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结合医院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传染病。

1.1、一般突发事件。

1.1.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1.1.2门诊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1.1.3门诊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1.1.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1.2、重大突发事件。

1.2.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门诊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全体职工和病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1.2.2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门诊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1.2.3门诊根据情况,及时向全体职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1.3、特大突发事件。

1.3.1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1.3.2对科室、办公室、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

1.3.3门诊每日公布医院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1.4、门诊内疫情。

门诊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医院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4.1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工作方式。

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病人和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上报疾控中心。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在报请医院同时所有密切接触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门诊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隔离范围。

1.4.2采取隔离措施的人员,要做到服从统一指挥和安排。

1.4.3尊重和满足隔离人员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职工和病人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门诊稳定。

2、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门诊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门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2.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

2.2、立即对发病人员进行救治,需转上级医院的病人应及时转院。

2.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2.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2.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门诊正常的工作秩序;

2.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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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维护就医人员和医护人员。职工的生命 财产安全,保障医院正常经营,提高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社会影响减少到最小范围,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 药品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 北京市消防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