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街道机关车辆管理通知

发布 2023-10-06 01:35:16 阅读 3626

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机关部门车辆管理,现根据街道办事处车辆管理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部门非专职驾驶员管理。

一)确定部门非专职驾驶员名单。

因工作需要,部分配有车辆但未配专职驾驶员的部门,可以指定一名或多名街道机关干部、联防队员或城管队员为本部门非专职驾驶员,将确定人员名单报街道党政办审核、备案通过后,方可驾驶部门车辆。其它有驾驶证人员未经街道允许,一律不准驾驶街道车辆。提报部门非专职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证以上)并安全驾驶机动车2年以上。

2、本人同意为提高本部门工作效率而驾驶街道公务车辆。

3、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街道办事处车辆管理相关规定。

二)签订驾驶机动车辆责任书。

1、同意为方便本部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而驾驶街道公务车辆。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街道办事处车辆管理相关规定。

3、驾驶人员主动承担驾驶街道公务车辆时所造成违章、违法等行为后果,同时做到爱护街道公务车辆,积极主动保养。

4、安全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二、部门车辆的使用管理。

一)部门车辆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使用,在党政办没有明确安排部门车辆值班时,由本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使用。如车辆需驶离区域,必须向党政办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二)部门车辆有多人驾驶的,应建立车辆管理使用台账,有利于分清驾驶车辆过程**现的违章违法责任,凡责任不清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三)部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由未经街道党政办审核、备案的无关人员驾驶,并造成交通事故或违章、违法的,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担当。

三、部门车辆的油料管理。

一)部门车辆加油,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车辆加油申请表并呈党政办,由具体开票人员根据车辆的排量、行驶里程和车辆的实际情况定额标准,开具相应油票数进行定点加油。

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耗油量超出额定标准,由党政办安排人员停车查处原因,进行处理。

加强街道机关车辆管理通知

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机关部门车辆管理,现根据街道办事处车辆管理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部门非专职驾驶员管理。一 确定部门非专职驾驶员名单。因工作需要,部分配有车辆但未配专职驾驶员的部门,可以指定一名或多名街道机关干部 联防队员或城管队员为本部门非专职驾驶员,将确定人员名单报街道党政办审核 备...

机关车辆管理规章制度

一 镇机关车辆使用实行分口负责 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对车辆的使用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二 严禁司机私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要给予经济处罚,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三 正常工作日司机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有事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党政办。无出车任务时,所有司机不得远离,等候...

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一 机关车辆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报经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派用车辆。二 驾驶员坚持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私自外出。驾驶员不出车时,必须按时到综合管理部报道,认真研究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三 单位车辆原则上实行专车专人保管,未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调换车辆,违者对驾驶员处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