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校园之星”评选通知。
为了树立典型,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进一步增强校园凝聚力和感召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面向全体学生,学校每一名学生都是校园之星评选对象。
二、“校园之星”评选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具备“校园之星”评选的基本举荐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入学以来没有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2、刻苦学习,方法得当,各科作业优秀,成绩优异,或在本学期进步显著突出。
3、有较强的自主管理能力,并能帮助老师、学校开展工作,以身作则,工作出色。
4、舍己为人,乐于助人。有较多的为集体或同学服务的先进事迹。
5、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家人孝敬有方,事迹感人,具有典型性与感染力。
6、热爱大自然,爱护校园环境,环境保护意识较强,爱惜公共财产。
7、爱好体育,在体育方面有特长,在体育竞赛中成绩显著。
8、在舞蹈、歌唱、书法、绘画、演讲等方面有特长,曾在校级以上才艺活动中获奖。
9、捡到他人财物归还,具有拾金不昧精神。
10、学有专长,创新能力强,有个人的小发明、小创造;或在电脑方面有突出的能力。
11、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的义务劳动、社会公益劳动,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
12、各方面表现进步显著,并且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或有突出事迹。
三、“校园之星”评选办法
1、可学生自我申报、班级推荐或班主任提名,2、要实事求是,评选过程要充分发扬学生民主,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3、各班可推荐2-3名学生,并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事迹简介左右。
5、推荐表各项目要填写完整、真实,材料整齐。
四、奖励办法:
1、颁发荣誉证书。
2、全校表彰,并在校宣传栏、校广播站广为宣传。
3、记入学生考评档案。
五、注意事项。
1、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同学将优先被推荐为县、市“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要认真对待,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
2、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0日,材料报送至校团委。过期不交的视为放弃。
政教处、团委。
2023年4月13日。
校园之星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 校园十星 的通知。各年级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公民道德素养,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 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让广大的同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推动德育管理和班级管理工作,也为期中总结和家长会营造良好氛围,学校决定举办第二届校园十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一...
校园之星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 校园十星 的通知。各年级组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 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让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有效推动我校德育管理工作,学校决定评选第四届 校园十星 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 校园十星类别。管理 学习 文体 守纪 勤俭 进步 爱心 自强 创新 文明礼...
“校园之星”评选报名个人事迹
你今日的表现就是你未来的必然。付出多少努力就会有多大的收获,我坚信,大学需要我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来浇灌,方才能开出绚丽之花,奋斗的青春才有最值得回忆的年华!我是来自2013级法学院行政管理3班的张玲,家位于青岛的一个农村,父母长期务农,父亲因为发生过农业事故身体一直不好,家庭比较贫困。在上学期间的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