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发布 2023-09-07 01:19:52 阅读 3632

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无锡分公司。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项目管理,促进生产的顺利进行,制止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各作业处及施工作业人员有强制性的约束的手段,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未按项目部要求按受**教育和其它安全宣传教育的,处罚每一人50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暂住证的人员,处罚每一人50元,未能提供身份证明,每一人处罚50元。打架、斗殴、聚众**、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违法行为的每次处罚100~2000元,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不复从管理,打骂管理人员的,每次处罚100~1000元。

三、对新进人员,未进行岗位培训合格就上岗的,令其退场外,处罚每一人100~1000元。班组班前无安全活动记录的,处罚100~500元。

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令其退场外,处罚每一人1000元。

五、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处罚每一人50元,未系安全帽带处罚每一人25元。穿拖鞋等进入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的,处罚每一人50元,未按规定穿工作服的处罚每一人100元。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每次处罚100元。

六、2m高以上登高作业,无可靠的防护时,未系安全带的处罚每一人500元,不扣保险扣的处罚每一人300元。

七、高空作业往下或往下抛材料和工具的,视情节,每次处罚100~1000元。

八、非机电设备操作人员动用电器和机械设备,视情节,处罚每一人100~1000元,造成损失的按实赔偿。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每一人100元,如酒后进行作业的,处罚每一人500~2000元。

十、出现违章指挥行为的处罚100~2000元,造成事故的,按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违章作业的每次处罚500元。

十。一、私自拆除和破坏安全防护、安全警示和宣传等标牌、消防装置等设施的,必须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罚100~2000元。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把火种带到易燃易爆及其它有防火警示标志区域者罚款50~500元。在施工现场焚烧物品的,每次处罚50元。

十。三、未经同意私自松动、拆换、拆移架子和其它支撑系统扣件、螺栓、脚手架管的,每一人处罚100~2000元。

十。四、严禁上下交叉作业,每一次处罚1000元,特殊情况的,必须经过项目批准,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后,方可施工作业。

十。五、非法使用童工和体弱多病人员的,有一人处罚1000元。

十。六、未按规定对电线电缆进行敷设和埋地的,处罚100~2000元。

十。七、未按规定设置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处罚500元。相应用电配件不合格和损坏未能即时更换的,每一处处罚200元。在电箱内乱放杂物等,每次处罚100元。

十。八、线路及用电设备进行维修时,配电箱未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标志牌的每次处罚100元。

十。九、带电作业的,每次处罚100~1000元。未进行现场用电巡查的处罚100元,未做记录的处罚50元。未做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的,处罚100元,未做记录的处罚50元。

二。十、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的,每只处罚500元,漏电保护器失灵的,每只处罚300元,漏电保护器型号不符合规定的,每只处罚200元。

二。十一、机械设备和配电箱未按规定做接零接地的,处罚500元。

二。十二、卷扬机使用导顺开关的,每一只处罚500元。

二。十三、塔吊基础未按方案施工的处罚1000元。

二。十四、机械设备传动部位无防护措施的每台处罚100元。

二。十五、搅拌机械无防护棚的,处罚100元。无保险等装置的,每一处处罚100元。

二。十六、砼搅拌站,出料口作业人员无操作平台的,处罚200元。上下人员无防护楼梯的处罚200元,清理时无人监护的处罚500元,清理时料斗上升后未固定的处罚1000元。

二。十五、圆盘锯等木工机械无护手装置的,每台处罚200元。

二。十六、使用井架上下人员的,每人处罚500元。井架无保险装置或失灵的,每一处处罚200元。

二。十七、氧气和乙炔未按规定放置和使用的,每次处罚50~500元。

二。十八、无人作业时,机械设备仍运转的,每次处罚200元。

二。十九、未按规定对基坑、楼梯、预留洞口等部位即时进行防护的,每处处罚200~2000元。

三。十、安装和拆除井架、模板、脚手架等未安排专人监护的,处罚500元。

三。十一、施工现场的材料必须确保,落手清,未用完的材料即时规堆,摆放整齐,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处罚100~2000元。费品材料及垃圾材料归垃圾池后即时清运,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处罚100~2000元。

三。十二、施工现场道路未即时清理的,处罚200元。随意堆放材料,占用现场道路,每处处罚100元。

三。十三、进出材料未做好相关手续,强行出入的视节情节,处罚100~2000元。

三。十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不得有“长明灯”、 长流水”,不得烧电炉、热得快,严禁在宿舍内烧液化汽灶。违反一项处罚每一处50~500元。三。

十五、本规定未尽事宜,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的行为,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

三。十五、本规定的处罚金额如与合约不符的,以合约为准。

三。十六、本规定的处罚对象是项目各作业处,所罚金额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十七、本规定从人员进入工程项目之日起生效。

江苏建业建设集团****无锡分公司。

无锡电炉有限责任公司。

新厂区1号厂房项目部。

202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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