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发布 2019-08-23 10:19:37 阅读 4716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2009的编写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提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附录e、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档案分会、国家档案局、****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档案馆、陕西省档案局、山西省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陕西省煤业化工集团****、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汶矿业集团****、河南煤炭工业档案馆。

本标准起草人:刘洪波、李晓明、王燕民、姜延溪、王红敏、李朝霞、刘畅然、解宏绪、郭德林、李石坚、陈晓坤、张利亚、高航、赵伯亚、陶岩、高燕春、阮增涛、雷洁雅、任建英、王剑锋、李晓梅。

引言。为规范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煤矿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更好地服务于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及改扩建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本标准是煤矿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基本规范。附录中黑体字标识的归档范围是有关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中的规定内容,应严格执行。

煤矿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组织、职责要求;明确了项目文件归档、项目档案整理、保管、利用、信息化管理及项目档案验收的基本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续建的煤矿建设项目(含与其配套建设的洗煤厂)的档案管理工作。

与煤矿项目配套建设的电厂、铁路专用线、化工厂等单项工程的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本规范或相关行业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均适应于本文件。

gb/t17678.1 cad 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

gb/t11821 **档案管理规范。

gb/t 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182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da/t28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煤炭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煤办字〔1994〕第110号)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档发字〔1997〕15号文件)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3.术语和定义。

3.1 gb/t15663--2008煤矿科技术语和da/t1确立的档案工作术语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2 煤矿建设项目(coal mine construction project)

为了开采煤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而建设的工程。它包括矿建、土建和机电安装三类工程,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统一管理,建成后统一移交生产。

3.3 煤矿建设项目文件(the documents of coal mine construction project)

煤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地质勘探、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试生产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全部文件。

3.4 煤矿建设项目档案(coal mine shaft and tunnel engineering)

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全部项目文件。

4. 项目档案工作总则。

4.1项目档案是煤矿企业的知识资产和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档案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及活动的基础性管理工作。

4.2项目档案工作应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标准。

4.3项目档案工作应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整合各方面资源,遵循项目档案管理程序,为满足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和监管的需要提供有效服务。

4.4项目档案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同步。项目档案应完整、准确、系统。

5.项目档案工作组织和职责。

5.1 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项目法人或受其委托的建设单位(以下统称项目建设单位),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档案工作,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5.2 建设单位在与地质勘探、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规定其归档职责及文件归档范围、质量要求、整理标准,提交套数、时间等,并将“档案部门签字认可”纳入合同的结算程序。凡未完成档案整理或不符合要求,未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的,建设单位可暂不结算。

5.3 建设单位应明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机构。确定项目档案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

5.4 建设单位应从项目开始筹建起把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含管理费)、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与项目建设管理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部门和个人年度考评内容。

5.5 建设单位应配备适应项目档案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各职能部门也应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5.6 各参建单位应按建设单位要求或合同规定,明确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配备满足项目档案工作需要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5.7 档案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应适应项目档案工作的需要;档案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项目档案工作人员应具有档案专业和煤矿建设专业知识。档案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8 建设单位档案工作职责:

5.8.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项目主管部门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工作制度;

5.8.2建立以建设单位档案部门为中心,各职能部门、各参建单位专(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工作网络,建立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度、培训制度和业务交流制度。

5.9 建设单位档案部门职责:

5.9.1对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参建单位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培训;

5.9.2参与项目建设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设备开箱验收、项目建设各阶段(标段)交(竣)工验收;

5.9.3负责收集、保管、提供利用本项目全部档案,并按要求做好项目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

5.10 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档案工作职责:

5.10.1承担本部门履行职责所涉及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对归档文件形成质量和完整、准确情况负责。

5.10.2协助档案部门,监督、指导和检查其所负责的参建单位的文件归档质量。

5.11 参建单位档案工作职责:

5.11.1按合同或协议负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归档文件形成质量和完整、准确情况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

5.11.2地质勘探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地质勘探各阶段的地质文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相应的地质报告及审批文件。

5.11.3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所承担的工程地质勘查,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合同要求向建设单位提供报告和设计文件。

5.11.4施工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所承担工程(标段)形成的施工文件、竣(交)工验收文件、系统调试文件、使用维护与保养说明文件及竣工文件,并按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

竣工文件的编制质量应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的要求及相关合同的约定。

5.11.5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所形成的监理文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向建设单位移交。

监理单位还应负责审核施工文件完整、准确及有效情况,审核、签署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和验证文件。

5.11.6设备供货单位负责提供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文件及生产许可文件,产品安装、使用、维护、操作说明等随机文件,连同设备材料及构配件(开箱)进厂检验单等,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负责查验、收集、整理,编入设备文件。

主要建筑原材料供货单位负责提供其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文件。连同进场检验单,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人签字后,由施工单位编入施工文件。

5.11.7 设备监造单位负责收集、整理设备监造文件,负责检查、审核设备生产单位所提交文件的完整、准确、系统情况,交建设单位复检签字后,编入设备文件。

5.11.8 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承包单位负责所承包工程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并直接提交建设单位。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整理,或责成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部分文件的收集、整理,并分别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

5.11.9 安全和质量事故的相关文件由事故调查处理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向建设单位提供一套完整的备份文件归档。

5.11.10 声像档案是项目档案的组成部分,由制作部门或指定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它包括**(底片、反转片)、影片(正负片)、录音带、录像带等。它应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声像档案应真实记录建设项目现场原貌、开工仪式、重要施工过程、隐蔽工程、竣工仪式、试生产情况或工程面貌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事件或重大事故情况。

声像材料形成后应及时归档,并由摄录人员加以文字说明(时间、地点、内容、人物、背景、摄影者)。

声像档案的质量和管理应符合gb/t 11821、gb/t 18894的要求。

6. 项目文件的归档。

6.1 项目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工作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文件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

6.2 建设单位应依照《煤矿建设项目文件分类、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录a、b、c),结合实际,制定该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表。

保管期限一般定为10年、30年、永久,但不应低于相应工程或设备的服务年限。

6.3 项目文件的整理应符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及《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一般要求》(gb/t 1182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的原则要求。

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 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 2009 172号。山西省人民 办公厅。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各市 县人民 省人民 各委 厅,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 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煤监 2009 146号 ...

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工程。一 档案工作总则。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 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 等有关法规与规定,结合本项目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二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三 本项目档案是指在本项目...

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标准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管理内容 3 4 管理目标 3 5 管理主管 协管部门及岗位 3 6 管理流程 3 7 报告和记录 4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流程图 5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6 b.1 项目前期财务管理 6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