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从湖南大学在校学生中选拔国防生相关通知

发布 2019-08-16 18:34:17 阅读 5983

6.大学生体能达标考核合格,100米跑、3000米跑(女生15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等项目达到《军人体能考核标准》。

三、待遇与义务。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空军每年给每名国防生发放10000元国防奖学金。国防生在学制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学业和军政训练任务并达到培养目标。国防生毕业后,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部队工作的需要,结合本人意愿,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分配到空军所属部队工作。

毕业当年月工资接近4000元。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按副连职、中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硕士研究生毕业入伍后,按正连职、上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军校相应培养批次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服役年限与其他军官一样,按《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教育管理。

国防生在校期间必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校纪校规和国防生管理规定,落实《国防生培养协议书》的规定和要求,正确享受权利,严格履行责任义务,切实维护《国防生培养协议书》的严肃性。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制,对因政治思想、学习成绩、身体素质等方面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不按规定履行协议的学生,要取消国防生资格。根据教育部、人事部和四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违约的,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