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 2019-08-15 17:34:57 阅读 8146

聚源字【2014】9号。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预防、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按照《灵石县安监局关于深化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焦化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灵安监发[2014]13号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现制定我公司焦化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紧密结合本公司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治理重点岗位职业病危害突出问题,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公司兼管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确保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稳定开展。

2、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的相关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对工作场所粉尘、有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进行治理,尤其要抓好关键环节和岗位的治理。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工作领导组,对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及时研究解决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长:许健总经理。

副组长:赵耀民安全副总经理。

温建强生产副总经理。

胡克彬总工程师。

王军经营副总经理兼经营部部长。

陈建和设备副总经理兼设备部部长。

武桂军总经理助理。

侯成行甲醇总指挥。

成员:王振华化产车间主任。

张福生动力车间主任。

张建达备煤车间主任。

牛国雄炼焦车间副主任。

赵海茂调度室副主任。

秦国瑞安环部部长。

伏兆廷综合部副部长。

刘京杰工程部负责人。

王爱军保卫部部长。

李俊宝宣传部部长。

赵翠枝化验室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办公室主任由秦国瑞兼任。具体负责本次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指导、督查和汇总上报工作。

4、治理内容。

要加强精煤输送过程中破碎工作场所、装煤作业、焦炭破碎筛分、硫铵干燥作业场所粉尘的防护,加强炉门、炉顶、五大车等产生焦炉逸散物的炼焦工作场所及负压操作系统的管理,加强焦炉地下室、冷凝鼓风机房、粗苯泵房等存在毒物的密闭作业场所和硫酸储槽、液碱储槽等存在强酸强碱场所的通风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的管理。

5、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2月20日-3月20日)

各车间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治理目标、重点、措施和责任,全面安排治理工作,安环部认真填写上报公司职业卫生防护基本情况。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3月20日-4月10日)

各车间部门要按照公司治理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治理工作方案;对照本单位职业病危害治理内容开展自查,整改查出的问题,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按时整改到位。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3年4月11日-8月31日)

安环部要按照监管原则,对照《焦化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内容》表逐条逐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整改。

(四)总结上报阶段(2023年9月1日-9月31日)

安环部要认真总结治理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包括三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采取主要治理措施、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做到内容详实、数据确凿可靠、问题分析透彻、对策具体可行。于2023年10月2日将总结报告上报安监部门。

6、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车间、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行动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完成治理任务。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人切实履行职责,把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发现问题积极整改。

三)认真总结,建立机制。

公司要将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各级段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立职业病危害治理长效机制。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制度

1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公司制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制度。2 办公室负责做好公司所有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的职业危险检测 评价相关工作。3 公司工作场所主要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等。4 检测评价周期 每年对工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