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书院中学领导 教师学法制度

发布 2019-08-13 15:10:17 阅读 6590

孝南区书院中学领导班子。

学法制度。为了提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领导水平,保证国家财政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规范书院中学教育、教学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布署的学习内容和本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安排专题学习,有会议记录,有笔记。

二、学校班子成员要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遵守学习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应自觉地抽时间补课。

三、每个成员按要求自觉参与学习、讨论,自觉联系个人和岗位实际,及时了解各组教师思想、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交流工作。

四、学法时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孝南区书院中学。

孝南区书院中学教职工。

学法制度。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普法规划,建立完善的普法制度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普法年度考试制度、法制讨论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咨询审核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三、学校全体教师,尤其是学校行政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每年学法自学时间不少于20学时。

四、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严格的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五、学校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为零。

具体做法。1、时间及形式安排:

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文本与剖析典型事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每次集中学习和讨论都要指定发言人作中心发言。

2、参加人员及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会;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3、考核办法:

1)集中学习时迟到、早退的;未经学校统一安排或领导同意,在会期到班上辅导上课、考试或做其它工作;在未宣布散会之前擅自离开会场的。凡以上三种情况由考勤负责当面记载,并在月考核中体现。

2)学习内容。

1、《教育法》。

2、《义务教育法》。

3、《教师法》。

4、《未成年人保**》。

5、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孝南区书院中学法制教育。

考核制度。为全面贯彻实施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实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该项工作整体合力,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依法从教,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要求,结合本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各班级在职能范围内开展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的情况。

2、各班级开展其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总结、资料信息等基础工作。

二、考核方法和时间。

1、考核方法。采取以各班级自查为主,学校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纳入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和本校依法治校工作考核的内容。

2、考核时间。师生每年一次法律知识检测。

三、考核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将考核作为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加以落实。

2、各班级要认真总结,如实做好法律知识检测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3、学校在抽查基础上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孝南区书院中学法制副校长。

工作制度。一、为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

二、兼职法制副校长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事业,具有较强责任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兼职法制副校长任期为三年,可连续聘任,兼职法制副校长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但参与学校关于学校法制、德育教育的论证和决策。

四、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

五、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针对学生不良行为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

六、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侵扰校园的事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和指导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七、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八、学校要为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应事先与兼职副校长协调并及时通知其参加。

九、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及效果要纳入学校普法考核。

孝南区书院中学法制辅导员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把法制教育、素质教育、纪律教育纳入教学规划,弘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加强校园民主与法制建设。

2、指导学校经常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制宣传园地等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以案说法,以案**,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广大师生自觉地拿起法律**保护自己,学会知法、懂法、用法。

3、指导学校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

4、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组织,制定工作制度,善于发现漏洞和隐患,及进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杜绝重大火灾和各种重大案件事故的发生。

5、协助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发挥好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

6、经常组织派出所及有关单位开展对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严厉打击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师生人身安全和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7、经常组织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有学生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8、协助学校开展好“创平安校园活动”、“警校共建”活动,大力弘扬正气,充分调动广大量生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积极性。

9、认真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有关事宜。

孝南区书院初级中学。

教职工学法普法。制。度。

汇。编。